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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二)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三)参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

(四)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五)负责全市地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六)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亿元。

(三)支持第三产业发展。

(四)支持“三大攻坚战”。

(五)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六)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组建工作。

(七)完善规范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政府经济分类改革。

(八)按要求公开政府预(决)算和全市“三公”经费汇总数据。

(九)加强支出管理,建立红黄蓝预警机制,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三、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预算单位10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为神木市财政局;二级预算单位9个,分别为:神木市会计管理局、神木市收费管理局、神木市农业财务管理所、神木市企业财务管理所、神木市财税监督检查局、神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神木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神木市税源监控办公室、神木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本局行政编制人员16名,实有人数17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200名,实有人数230名,;退休人员共39名,遗属补助人员2名,下岗再就业人员1名,伤残人员1名。我系统现共有小汽车9辆(归下属单位所有)。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六、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5011.76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092万元。2018年收入较上年减少2803.89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2018年支出预算5011.7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2919.76万元,占支出总额58.26%;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支出总额41.74%。2018年支出较上年减少2803.89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5011.76万元。基本支出291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1.98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488.98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87.78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10.1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专项业务费及项目支出2092万元;专项支出较上年减少321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2、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43.47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7.47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车辆保有数9辆。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87.78万元,按市本级定员定额标准,行政单位1.5万元/年·人(事业单位公有经费标准7000元/年·人),共预算387.78万元(含工会经费、公车补助、小车费及网络租赁费90.04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财政局2018年预算公开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