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预算公开 / 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市能源局2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市煤炭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等能源建设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外重大能源项目的合作。

3、负责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审查办矿条件和煤炭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查处煤炭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全市煤炭运销、计量和票据的监督管理。

5、对全市能源经济的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对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发布和引导;参与协调能源交通和铁路综合运输。

6、负责全市煤炭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综合开发协调等工作。

7、负责组织推动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工作。

8、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全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9、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能源行业人员培训。

10、负责对本系统内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11、严格履行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工作目标是:计划新开工煤矿8处,关闭退出落后产能煤矿至少3处,完成煤炭产量2.3亿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增强企业主体履职能力。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煤矿“五长五员”准入条件,严格任职资格审核,建立完善“五长五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末位淘汰机制,每半年依据考核结果,按照2%的比例对全县民营煤矿“五长五员”进行末位淘汰,倒逼企业增强主体履职能力。

2、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制度落地。一是全面落实好市政府2017年出台的《神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坚决执行2017年在安全管理方面推行的各项新制度。进一步落实煤矿“五长五员”按标准配备、矿级领导下井带班、驻矿安监员井下跟班、火工品闭环管理、永久密闭墙管理、辅助运输管理,以及确立的煤管所周例会、局旬会、月片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细则,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集中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聚焦煤矿瓦斯、水害、火灾、大冒顶等灾害治理和安全“体检”、安全大检查等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检查整治的六类问题。刚才永安同志已做了专题部署,局里并以红头文件下发至各单位、各企业,请大家坚决遵照执行,切实推进这次安全专项行动。

4、全力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已明确将2018年列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治理年”,我局主要针对全市多煤层开采或多井资源整合煤矿,以过去房柱式开采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火灾、水害等重大灾害为重点,通过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手段,查清矿井井田内及周边房柱式开采采空区范围、悬顶面积及水、火、有毒有害气体等隐蔽致灾因素,组织专家扎实开展重大灾害风险评估,逐矿制定落实源头治灾防灾的方案和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目前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远程监管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各中心煤管所远程监控调度中心将建成投入使用,到时将全面实现煤矿、煤管所及能源局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效能。

6、持续开展“五假五超”专项整治。按照“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采取有奖举报等措施,将“五假五超”(即煤矿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过去的各单位、各科室“单兵作战”,切换为以市上多部门配合、系统内多单位联动的“兵团作战”模式,重拳出击“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如有发现的,将立即责令煤矿停产停建整顿至少3个月,并按“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7、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监管。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现场管理的重要抓手,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范畴,结合专家“会诊”工作,对标准化建设矿井每季度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必须实现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管理。

8、严格规范采掘管理严控超能力生产。能源局将成立由技术服务中心、煤管所等单位组成的煤炭产销核查领导小组,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对煤矿采掘进尺按季度进行实测,算出季度采动量、采出量及回采率;各煤管所负责提供采掘图纸及划定界线并协助服务中心进行测量;煤管站、局运销科及票证科负责提供煤矿用票数量及核查厂存煤量;稽查大队负责对核查出的逃票行为进行打击处罚;煤炭销售服务站联合税务部门负责对核查出的煤矿逃票数量进行追缴征收相应税费;安监科负责对核实的超能力生产行为进行管控和惩罚。这一举措既能管控超能力生产,又能从源头上制止煤矿违规销售。

9、切实加强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煤炭加工企业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聘请行业专家指导企管科安全监管工作,弥补安全监管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工转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切实将加工企业等同于煤矿规范化监管。三是针对高炉喷吹企业所生产的煤粉有易燃易爆的属性,将严格执行《神木市高炉喷吹煤加工企业安全守则》,采取监管人员包厂负责制,强化措施、下硬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安全监管责任。四是与涉煤镇(办)、公安及矿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查重处“厂中矿”、“黑口子”。

10、认真做好采空区和火烧隐患区治理监督检查。按照市政府综合治理项目监管要求:一是我局将常年聘请专家对治理办、相关镇(办)监管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二是对有矿权的综治项目按照露天煤矿开采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管;对无矿权的综治项目协助镇(办)做好监督指导工作。三是规范综治项目残留煤运销管理。要求综治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镇(办)申请供票,由镇(办)初审并上报治理办。治理办严格审核当月计划剥挖范围,估算回收残留煤量,复核出煤票供应量后报市能源局供票。综治项目必须按指定煤场、运煤通道、销售出口规范销售。如有项目自行停工或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要依据相关规定报能源局予以停票;检查中发现存在销售量和使用票据量出入较大或不带票销售等违规行为的,将责令项目停工整顿至少1个月。

11、继续深化煤炭运销体制改革。一是继续坚持煤炭运销出境和驻矿计量“双轨运行”管理模式,实施好煤管站三期13处煤矿驻矿计量项目。二是根据全市路网变化,及时新增或调整部分基层计量站点,实现出境入境监管全覆盖。三是建立集装站信息化管理系统,对集装站实现联网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严查各类无票销售、运煤车辆带内销票出境、使用内蒙及榆阳等周边县区票据违规行为,规范煤炭运销秩序。启动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煤炭企业责任。五是进一步深化煤炭运销体制改革,探索运销管理新路径、新模式,堵塞运销管理漏洞。

12、强化固投统计激发行业后续动力。各煤炭企业必须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在全市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切实将应入统的固定资产投资及时纳入统计。能源局将深入全市所有煤炭企业调研,摸清2018年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投资预算底数,督促企业落实固投措施。加大对未开工项目协调力度,局各科室及系统各单位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对新上马的企业主动当好“店小二”,全力为企业项目选址、审批流程、手续办理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着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固投工作目标任务。如有统计不实或对统计工作不配合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重处重罚。

13、大力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神木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着力纠正能源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新表现、新动向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按照中共神木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通知》(神办发〔2018〕2号)要求,我局对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从4月1日起在系统内将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学风五个方面着手,集中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担当意识不足、创新意识不强、艰苦奋斗精神缺失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能源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能源局部门本级(机关)

2

神木市煤炭运销管理站

3

神木市煤炭销售服务站

4

神木市大柳塔中心煤管所

5

神木市孙家岔中心煤管所

6

神木市店塔中心煤管所

7

神木市锦界中心煤管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局机关(包括煤炭稽查大队和四个中心煤管所)在职人员73人,退休人员28人,其他人员220人(遗属补助4人,60年代精减人员1人,下岗再就业1人,驻矿安监员214人)。

煤炭运销管理站现有在职人员352人,退休人员32人,其他人员388人(伤残人员1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白领派遣人员68人,下岗再就业人员12人,驻矿监控员302人)。

煤炭销售服务站在职人员45人,退休人员15人,其他人员3人(下岗再就业人员2人,遗嘱补助人员1人)。

1.jp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3.3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支出9983.3万元。

3、增减情况。2018年预算安排总体支出9983.3万元,今年较去年相比增加741.784万元,增长8.0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供用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二是办公经费定额标准提高;三是网络租赁费增加;四是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3.3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支出9983.3万元。

3、增减情况。2018年预算安排总体支出9983.3万元,今年较去年相比增加741.784万元,增长8.03%。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83.3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支出9983.3万元。

(3)增减情况。2018年预算安排总体支出9983.3万元,今年较去年相比增加741.784万元,增长8.03%。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按功能科目分)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2018年

2017年

增减变化

说明

合计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2150101

行政运行

1300.84

840.46

460.38


897.81

832.88

64.93 


403.03

7.58

395.45


主要是养老保险及网络租赁费增加

2150199

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8682.46

4483.26

872.69

3326.51

8343.706

3908.99

265.19

4169.526

338.754

574.27

607.5

-843.016

办公经费定额标准增加,预算项目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按经济科目分)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

**

**

1

2

3

**


合计

6,656.79

5,323.72

1,333.07


30101

基本工资

2,138.17

2,138.17



30102

津贴补贴

63.66

63.66



30103

奖金

120.15

120.15



30107

绩效工资

936.54

936.5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65.22

365.22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79.46

179.46



30112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06.43

106.43



30113

住房公积金

540.30

540.30



30199

其他工资性福利支出

714.02

714.02



30201

办公费

125.80


125.80


30202

印刷费

3.00


3.00


30204

手续费

3.30


3.30


30205

水费

22.00


22.00


30206

电费

50.00


50.00


30207

邮电费

45.02


45.02


30211

差旅费

23.55


23.55


30213

维修费

142.60


142.60


30214

租赁费

749.60


749.60


30215

会议费

1.50


1.5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9.00


19.00


30226

劳务费

1.95


1.95


30228

工会经费

42.10


42.1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6.00


76.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6.20


16.20


3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1.45


11.45


30302

退休费

122.80

122.80



30304

抚恤金

5.92

5.92



30305

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5.26

5.26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5.79

25.79



与上年相比增加1584.8万元,增长原因同上。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5万元,较上年下降72.65%。其中: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样均为零预算;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05万元,下降56.8%。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及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6万元,下降38.5%。减少主要原因是煤炭运销管理站在2017年新购置了3辆特种设备车辆。

会议费:2018年预算会议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安排能源系统工作会议以及中省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检查工作组织的相关会议。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经费为46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2万元、邮电费13.32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费1万元、租赁费36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8.36万元、其他交通费16.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办公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及网络租赁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6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能源局2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