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检查指 导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的信访工作。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查督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落实。
(二)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承办中、省、市信联办、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并负责向交办单位及批示领导回复反馈办理结果。
(三)受理承办人民群众给“市委书记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投诉、举报、建议和网上信访问题;负责协调组织市级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定期编发《市委书记市长公开电话专报》、《群众来访情况通报》等情况通报。
(四)负责向乡镇(办事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返工作。
二、信访局2018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接待来访群众;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规范办理信访案件;加大督查督办;承办市委书记市长公开电话;协调相关单位做好越级上访人员接劝返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三、部门预算及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1个,且为一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核定机改临时编制数4人;现我单位实有人数19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5人,协管员人数6人,下岗再就业人数1人,临时工人数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我部门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94.78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78万元。相比上年增加10.9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及年度计划的安排导致各项业务经费的增加。
2018年信访局支出预算394.7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140.78万元,占支出总额35.66%;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4万元,占支出总额64.34%。相比上年增加10.9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及年度计划的安排导致各项业务经费的增加。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394.78万元,基本支出14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9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34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54万元。相比上年基本支出增加2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万元。其中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经费的调整导致经费预算有所变动。二是年度计划的安排导致各项业务经费的增减。
2、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安排1.5万元。本年预算和上年一样,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预算和上年一样,无变化。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34万元,较上年增加10.72万元,原因为:新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调整,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定额标准执行。
4、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木市信访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