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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发展改革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神发改发〔2018〕315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28 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神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和神财预发〔2018〕1号《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局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结合实际,经局务会研究,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发展改革局主要职责

神木市发展改革局为神木市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协调管理。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

(三)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四)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五)安排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

(六)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全市能源和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十二)研究拟定产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

(十三)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十四)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十五)严格履行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科学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开展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编发《神木发改快报》。

2、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3、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分解下达控制综合能源消费量年度目标任务。

4、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5、全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6、做好《神木市2018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沿黄生态城镇经济带规划》等计划、规划的编制工作。

7、积极争取中省市各级专项资金;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城乡协调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包装策划储备一批项目。

8、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东过境、神盘路等快速通道及高家堡过境路、凉水井至河口岔、沙峁至贺川等公路建设。着力提升工业、城镇供水能力,推进大保当、柠条塔、上榆树峁工业供水工程。

9、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协调相关部门、园区、镇(办),推动小保当1号煤矿建成投产、西湾煤矿达产达效,加快推进精益化工煤焦油深加工多联产综合利用、龙成1000万吨粉煤清洁高效利用、天元化工660万吨粉煤分质利用等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

10、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积极争取获批并实施国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增加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做好项目准入与清理、用能优化配置,通过回购土地或项目置换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11、运行好保障投资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全面净化项目建设环境。

三、发改局及局属事业单位构成

从发改局及局属事业单位构成看,发改局的部门预算包括发改局局机关预算和局所属事业单位神木市项目调研储备中心预算。

纳入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发展改革局

2

神木市项目调研储备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发改系统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9人;现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2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局机关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现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局属事业单位神木市项目调研储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8人。

QQ截图20180628175250.jpg

神木市发展改革局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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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项目调研储备中心人员情况表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发改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局属事业单位神木市项目调研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局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发改局收入预算2964.15万元,较上年增加2247.53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14.15万元较上年增加9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提高统一预算定额标准,减少专项业务费的申报。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550万元,较上年增加2157.22万元。原因主要是我局承担着市内2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的支付管理任务。

2018年发改局支出预算2964.1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414.15万元,占支出总额13.97%;项目支出2550万元,占支出总额86.03%。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发改局收入预算2964.15万元,较上年增加2247.53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14.15万元较上年增加9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提高统一预算定额标准,减少专项业务费的申报。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550万元,较上年增加2157.22万元。原因主要是我局承担着市内2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的支付管理任务。

2018年发改局支出预算2964.1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414.15万元,占支出总额13.97%;项目支出2550万元,占支出总额86.0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2964.15万元,基本支出414.15万元较上年增加90.31万元,增长了27.89%,主要原因是全市提高统一预算定额标准,减少专项业务费的申报。其中:人员经费365.0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2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7.79万元,比上年增加15.1万元,增长了46.19%,原因是预算定额标准提高,未再申请专项业务费用。项目支出2550万元,较上年增加2157.22万元,增长了549.23%,原因主要是我局承担着市内2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的支付管理任务。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2964.1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414.15万元较上年减少42.21%,主要原因是全市提高统一预算定额标准后,专项业务费用减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2520万元,共2550万元,为新增专项支出,原因主要是我局承担着市内2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的支付管理任务。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2964.1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5.08万元较上年增加108.76万元,增长了42.43%,全部为人员支出。增长原因一是2018年将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调入工资福利支出,二是按照省上相关政策工资正常晋档。

商品和服务支出77.7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80.81%,主要原因是全市提高统一预算定额标准后,专项业务费用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96.33%,原因主要是将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调入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2520万元,为新增光伏扶贫项目支出资金,原因主要是由我局承担着市内2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的支付管理任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3.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较上年降低2.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安排3.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2.6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公”经费下降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及我局制定完善了“三公”各项管理制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是因为提倡开短会、走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培训费支出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发改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79万元,较上年32.69增加15.1万元,上升46.19%,原因是全市预算定额标准提高,申请专项业务费用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发展改革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