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神木县监察局是神木县主管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县纪委合署办公。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二)人员情况:本局行政编制人员10名,实际上卡8名。退休人数4名,我局现有小汽车1辆。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落实工作,全面治理制度缺失、执行不力的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28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3.39万元。全年支出预算283.39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正常经费预算共计预算268.3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6.574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5.46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544万元
2、专项和事业发展资金的预算15万元。
监察局专项经费15万元。其中执法监察专项整顿工作经费15万元。
神木县监察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