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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文体事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神木县文体事业局共有预算单位8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2个,报账单位5个。 

  二、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5015.7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15.7415万元,全年支出预算5015.7415万元。按支出单位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61.66万元,项目支出3554.0815万元。

  三、支出明细 

  1、基本支出1461.6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83.544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85.59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5165万元。 

  2、专项和事业发展资金的预算3554.0815万元。 

  (1)、博物馆聘请荣誉顾问费6万元; 

  (2)、影剧院2015年经费50万元; 

  (3)、少儿体校参加市全运会经费5万元; 

  (4)、《黄土文化》编印费20万元; 

  (5)、现代戏《母殇》创作经费200万元; 

  (6)、文化艺术网运行费10万元; 

  (7)、石峁遗址文物保护及展示设施购建经费79.809万元; 

  (8)、文化大楼水电费40万元; 

  (9)、青年文学协会经费30万元; 

  (10)、县级文保单位保护经费33万元; 

  (11)、影剧院购买电影节目经费10万元; 

  (12)、中国艺术节、十七届“群星奖”经费44万元; 

  (13)、古麟州博物馆经费5万元; 

  (14)、乒乓球协会经费10万元; 

  (15)、足球协会经费30万元; 

  (16)、太极拳协会经费5万元; 

  (17)、体育中心照明灯、监控维修经费10万元; 

  (18)、文化广场装扮经费44.79万元; 

  (19)、文化活动经费115万元。 

  (20)、石峁文管所工作经费20万元。 

  (21)、文化馆活动经费25.2万; 

  (2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费 10.2万; 

  (23)、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经费 12万。 

  (24)、体育中心水电费补助35万元; 

  (25)、体育中心物业托管费120万元; 

  (26)、消防和空调设备维护保养经费10万元。 

  (27)、文化市场监管经费8万元。 

  (28)、博物馆馆内日常运行使用费20万元; 

  (29)、博物馆日常养护费10万元;  

  (30)、2014年宣传文化经费10万元; 

  (31)、新春文艺晚会经费116万元; 

  (32)、博物馆物业托管费114.8万元; 

  (33)、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经费93.0525万元; 

  (34)、纪念红军创建八十周年专辑出版费25万元; 

  (35)、扫黄打非工作经费25万元; 

  (36)、更新广场设备经费8.69万元; 

  (37)、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391.22万元; 

  (38)、高家堡古镇宣传费294万元; 

  (39)、新旧机房光纤对接经费26.77万元; 

  (40)、数字电影鉴赏补助资金8.7万元; 

  (41)、省级文化艺术精品项目奖补资金20万元; 

  (42)、东兴广场、迎宾广场舞台改造工程279万元; 

  (43)、高家堡宣传片制作费150万元; 

  (44)、2015年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145万元; 

  (45)、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10万元; 

  (46)、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补助经费45万元; 

  (47)、大保当、贺川、乔岔滩村补助经费15万元; 

  (48)、晋剧团购买产权专项资金45.1万元; 

  (49)、晋剧团附属设施工程资金84.97万元; 

  (50)、晋剧团外墙维修经费19万元; 

  (51)、晋剧团购买话筒设备经费20.4万元; 

  (52)、晋剧团演出经费272.08万元; 

  (53)、石峁遗址外城东门防护设施建设资金94.3万元; 

  (54)、群众文保员补助5万元; 

  (55)、省级文物保护资金10万元; 

  (56)、二郎山景区维修费12.44万元; 

  (57)、石峁遗址工作经费及临时防护费用61.8万元; 

  (58)、石峁遗址评审会经费5.36万元; 

  (59)、体育中心返还款16万元; 

  (60)、体育中心设备更新经费63.4万元; 

  (61)、2015年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1万元; 

  (62)、体育赛事经费38万元。

  神木县文体事业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