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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林业局2015年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管理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等。  

  (二)人员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单位,共有预算单位7个,报账单位5个,核定单位编制数为38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1人,参照行政编制的事业人员16人,事业编制357人;现实有人员348人;其中:在职人员348人,离退休人员共143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136人;60年代精减人员9人,遗属补助人员69人。 

  (三)2015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 

  1、圆满完成造林绿化18万亩。 

  2、森林资源管理,重点抓好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森林防火、封山禁牧、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3、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计7904.6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7904.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51.1504万元,森林培育1561.9232万元,林业技术推广673.5236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103.5744万元,湿地保护334.7525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19.688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15.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4万元;项目支出林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147.62万元,退耕还林支出650.6万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915万元,森林培育12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77万元,防沙治沙105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583万元。 

  三、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4328.67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931.01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8.622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9.03万元; 

  (二)项目支出3575.99万元 

  1、林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万元,包括林业局物业管理费54.4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大院建筑的维修、养护、管理;红枣专干7.2万元,主要用于沙峁镇和贺家川镇红枣专干工资;封山禁牧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封山禁牧队日常开支;网络使用费10.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大楼网络使用;森防站服装购置费2.5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森防站服装购置。 

  2、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147.62万元; 

  3、退耕还林支出650.6万元; 

  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915万元; 

  5、森林培育120万元;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77万元; 

  7、防沙治沙1050万元; 

  8、其他林业支出583万元。 

   

  神木县林业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