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研究全县兰炭产业发展战略,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编制全县兰炭产业集中区建设管理规划;3、组织开展兰炭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统一的行业管理;4、负责兰炭企业产品销售的计划管理,协助煤炭部门搞好兰炭产品销售票证监管;5、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6、组织煤化工产业项目和市场调研,组织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7、组织拟订兰炭行业标准,并做好报批工作;8、指导兰炭企业兼并整合,促进全县兰炭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人员情况
我单位 共有预算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1个。
我办为县政府执行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9名,实际上卡9名,白领派遣人员5名,协管员2名,无离退休人员;现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其他车辆。。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5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一下几项工作:1.拓展兰炭应用市场。2.积极开展兰炭新技术调研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3.实施神木兰炭商标管理工作。4.利用神木兰炭质量检测室,强化产品质量管理,维护神木兰炭品牌5.督促企业开展国家行业准入工作。6.加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7.继续加强环保工作,对未通过环保验收企业强化管理,加强调度督查,指导企业整改落实,力争全部通过环保验收。8.发挥神木兰炭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功能与作用。9.宣传利用好神木兰炭广告牌。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计423.14万元,其中:公共决算拨款收入423.14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决算42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5万元,项目支出308.09万元。
三、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115.05万元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3.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308.09万元。
(详见附表:神木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决算的通知(神财库发[2016]63号))
神木县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