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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公安局2015年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神木县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6、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7、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体性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9、负责下属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乡镇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实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1、加强武警、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2、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的监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本单位属机关单位,下设有四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看守所,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大柳塔公安分局。全局实有在职人员2266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1833人,工勤及其他辅助人员433人。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按照“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盯一个目标(全国先进、全省优秀、全市一流),推行两项机制( 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队伍分类管理、分类考核),抓实三大载体(争先创优、品牌创新、内外宣传),突出四项重点工作(信访维稳和社会安全保障、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实施五化建设(打防管控一体化、社会治理服务化、基础工作常态化、执法执勤规范化、队伍建设精细化),在六个方面取得明显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驾驭治安大局的能力、保障经济发展的能力、服务公安实战能力、规范执法执勤的能力、队伍整体战斗的能力)。努力开创神木公安工作新局面,为神木科学发展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1104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6.39万元,项目支出6736.12万元。

  三、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4306.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740.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66.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6736.12万元。其中政府债务付息支出47.7万元,电子警察电费、维护费、网络信息费1801万元,培训及专案费1200.14万元,禁毒、警犬中队、检查站、永兴、戒毒所建设及巡逻运行经费1502.2万元,物资储备、办公设备及派出所维修改造1458.57万元,民警体检费220万元,县中队保障经费86万元,证件费用28万元,警犬运兵车购置费25.3565万元,尾留土方清理费用35万元,警务室经费30万元,光纤租赁费及四级网费302.1485万元。

                                  

                                         神木县公安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