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决算公开 / 2014-2015财政决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县司法局2015年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六五”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 

  (二)人员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单位,核定编制数为3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7人;现有实有人员58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他人员15人。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职能。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2)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计1387.4万元,其中:公共决算拨款收入1387.4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决算1387.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司法)支出1387.4万元。 

  三、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469.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8.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6.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4万元、公务接待费10.5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917.6万元,其中: 

  (1)司法事业费:共支出147万元。 

  (2)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费共计150万元。 

  (3)《与法同行》普法栏目剧制作经费90万元。 

  (4)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42万元。 

  (5)乡镇司法所业务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民调解补助。 

  (6)开展基层法制教育活动经费50万元。 

  (7)“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经费10万元。 

  (8)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经费50万元。 

  (9)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经费12万元。 

  (10)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设备项目31万元。 

  (11)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补助16万元。 

  (12)公证办案费70万元。 

  (13)社区矫正补助经费14.6万元。 

 

  神木县司法局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