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旅游业管理服务工作,搞好全县旅游发展规划。
2、参加中省市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神木旅游知名度。
3、加强涉旅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
(二)人员情况:我单位属参(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共有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2个,核定编制数为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人,事业编制人员 22 人;现实有在职人员26人。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1、积极跟进红碱淖景区创建5A级景区工作;加强对红碱淖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管理。
2、完成神木县乡村旅游规划工作。
3、拍摄旅游形象宣传片。
4、不断加强旅游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年内组织景区(点)、星级饭店和旅游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各类专业培训200人次以上,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131.04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9.7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1.302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31.0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47.9万元,项目支出1671.8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1.302万元。
三、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247.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8.3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1671.839万元,其中:
1.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费526.975万元;
2.文化旅游宣传支出76.5万元;
3.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大型户外广告宣传费支出572.224万元;
4.旅游推介宣传活动等支出113.34;
5.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82.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211.302元,主要用于征地补偿支出。
神木县旅游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