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神木战略实施,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建议,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镇街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
(二)协调全市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生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多样化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实施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贯彻落实中、省药物政策,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合理用药、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六)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自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负责青少年控烟、公共场所控烟和预防强制被动吸烟工作,开展治疗和戒断烟草依赖等相关服务。
(七)贯彻执行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中、省、榆林市、神木市基本药物政策和药物制度,拟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政策。
(九)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再生育、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业务的审批工作。
(十)制定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一)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培训,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拟订健康神木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负责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牵头开展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健康神木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工作任务;负责在神召开的市级及以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药医疗、教育和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创新和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推进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可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任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3.与市工业商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国境卫生检疫检测传染病目录,市卫生健康局与市工业商贸局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举报发现食品安全可能存在隐患的情况,应当立即组织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要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研究,建立同市医疗保障局的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年度工作总结
2019年,在神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卫生健康局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下,以落实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抓手,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工作。现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狠抓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一年来,卫健系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等一系列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充分发挥以讲促学作用。
2.狠抓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制度。抓好党员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着重从业务骨干和一线优秀分子中培养发展年轻党员干部,增强队伍活力和整体战斗力。圆满完成支部换届工作,成立了大柳塔医院和中医院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3.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水平。一是主动联系基层群众,向贺家川镇和迎宾路街道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极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产业发展、帮助脱贫致富。二是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办事流程透明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方式创新化,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对权力的运行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形成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行业乱象、非法行医、聚众医闹、黑救护车等行业毒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摸排,报送相关线索8条,有效的震慑了行业乱象和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二)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新建50所村卫生室,完成50所村卫生室的建设和设备采购并投入使用。二是完成了市医院门诊楼和高压氧改造项目。三是新建店塔镇中心卫生院现已竣工,年内可投入使用。四是新建栏杆堡镇中心卫生院主体已封顶,预计明年可投入使用。五是西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郎山服务站新建项目已经招标,正在施工阶段。
(三)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县级公立医院阵营不断完善。新接收两所企业医院改制为神木市中医院和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结束了我市没有中医院的历史,公立医院在医疗市场中占有主导地位。
2.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截止11月底,神木市医院收治门急诊病人81.8万人次,出院病人30245人次,门诊次均费用185元/次,住院平均费用为4669元/次,业务收入突破2.9亿元。神木市中医院共收治门急诊病人5.8万人次,住院病人3925人次,门诊次均费用195元/次,住院平均费用为3027元/次,业务收入2246万元。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共收治门急诊病人11万人次,住院病人3437人次,门诊次均费用220元/次,住院平均费用为4255元/次,业务收入突破5000万元。
3.县级公立医院影响不断增加。一是神木市医院加大常见病和疑难杂症的突破,启动了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肿瘤诊疗中心的“六大中心”建设,其中,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均通过了行业最高级别的认证,肿瘤科外出就诊再转回医院治疗的肿瘤患者比例由2016年的46.3%上升为2019的80%,预计节省医保资金近亿元。在榆林市尚属首家。联合北京协和医院、西交大一附院开展了过敏性疾病前瞻性队列研究和肿瘤防治网络体系建设,建成了西京医院岳树强专家团队工作室。二是中医院完成了基础设施改造,与榆林市中医院、 陕西省中医院建成了医联体。引进了国内知名专家内科、外科、骨科、妇科、肿瘤科、心理科知名专家10余名来院定期坐诊,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三是大柳塔医院完成了改制后的人员安置工作,重新制定了绩效考核制度,对现有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改造,上线了 “点点就医APP”,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
1.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启动会和推进会,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分管市长带队督查,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推进。
2.细化工作措施。一是印发了《“健康神木2030”规划纲要》等11个文件,建成餐厨垃圾场1个,健康主题广场1个,再生资源市场1个,将城区及城乡结合部54户废品回收点统一搬迁至该市场。二是开展了“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2500余户“六小”行业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所有证件全面上墙,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对6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彻底整治了“十乱”现象,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区围墙内闲置空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整治,累计清运垃圾6万余吨,搬迁养殖户13户。
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效显著。4至7月,先后通过榆林市级病媒生物考核、暗访、技术评估,省级暗访、病媒生物考核、技术评估。创卫申报材料于7月份上报至全国爱卫办,9月份通过全国爱卫办审核。11月中旬,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了暗访,预计可以顺利通过。
(五)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通过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成员单位以及技术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专业单位落实技术支撑、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格局。
2.强化业务指导,规范绩效考核。在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的同时及时、足额拨付下达专项资金,坚持“月月检查、季度督导、年度考核”科学确定各项考核权重,以绩效考核的 “杠杆”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水平的提升。
3.做实签约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以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由签约率的片面考核转变为签约服务率和履约规范率为考核重点,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提升全市群众健康获得感的基础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13个,共签约17万人,签约服务率29.05%,其中贫困人口8721人,签约率为100%。
(六)深入开展健康扶贫,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1.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多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论述及中、省、市健康扶贫政策要求及整改的安排部署,研究部署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强调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2.加强医疗救治减存量。2019年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对象4266户,8294人;其中未脱贫贫困户2223户,3258人,已脱贫享受健康扶贫政策2043户,5036人;因病致贫1079户,2374人,在册贫困人口享受健康扶贫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399户、700人,因病致贫户占比21.5%。累计确定25种大病患者671名,并已全部分批集中救治,救治率100%。确定慢性病患者2493人,全部纳入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签订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率100%。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控增量。按照《神木市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地方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及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大力推动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对贫困人口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4.提升问题整改成效。一是明析各种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各类巡视考核反馈以及省市各级各类督导检查反馈健康扶贫存在问题12类257条,主动认领,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二是夯实各级责任,对认领的12类257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进一步夯实责任。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实效。成立五个健康扶贫督导组,入村到户开展健康扶贫督查,开展“两对两补”。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为基础,统一健康扶贫手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处方、健康教育处方、“三个一批”台账及户档案整理模板,确保工作统一规范。
(七)加强监督监管工作,完善体系综合监管体系。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对各类公共场所实行量化管理,日常监督800余户,下达日常监督文书428户次,责令限期整改文书41户,日常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3户,已经自觉完全履行23户。
2.强化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止监管。一是日常监督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22余户次,检查率达到100%,下达监督意见文书312余份。立案查处54户,罚款人民币26.9万元整。二是针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出动监督员854余次,实现以医疗机构全覆盖。三是开展了视力养护专项检查活动,检查11户,立案2户,罚款人民币1万元。四是开展了预防接种专项整治活动,对37家接种单位,出动监督员112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7份。
3.扎实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一是对辖区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23户医疗机构实行日常监督全覆盖,立案1户,收缴罚款0.2万元。二是对210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矿企业进行督查全覆盖,日常监督420户,立案40户,罚款106.2万元。三是对13户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日常监督20户,立案1户,罚款1万元。
(八)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谋划开展智慧医疗。
一是加强市级医疗机构信息平台改造,三所公立医院均完成了信息平台改造,神木市医院强化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启动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和大柳塔医院完成了信息系统的改造。 二是加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度,21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神木市医院全部实现了心电、检验、影像远程会诊,8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神木市医院实现了远程会诊,可以开展远程临床会诊,远程疑难病例讨论,远程教学培训,远程手术示教、远程查房。三是累计开展远程心电会诊25255人次,远程影响会诊4343例,远程教学、业务培训10次。
(九)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传统优势。
一是加快中医馆建设,投资96.6万元为高家堡镇中心卫生院等十三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用于中医馆建设。二是加快中医人才的培养,选派16人参加了中医医术确专长考核,6人通过了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为每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至少两名掌握中医适宜技术人员。招聘中医类本科专业技术人员5名。三是加快名医工作室建设,建成名老中医基层工作室3个,把市内的名老中医服务下沉到基层。
(十)狠抓妇幼保健和优生促进工程,为家庭幸福提供保障。
1.积极开展“两项工程”服务项目,一是启动了全省第六周期“母亲健康工程”为29367名已婚妇女实施了免费检查,查出患病妇女20119人,为17500名患病妇女进行了治疗和治疗指导。二是狠抓孕前优生促进工程,购置了先进的筛查设备,对全市3832对怀孕对象进行了孕前筛查,为优生促进工程奠定结实的基础。
2.扎实推进育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一是投资200万元购置了最先进的TCT(新柏氏液基细胞学检测)和HPV全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染色系统,用于妇女“两癌”筛查。二是筛查效果明显,截止11月底,以为全市35-64周岁的1848名妇女进行免费筛查,查出阳性患者375人,阳性率为20%,为“两癌”的早发现、早治疗奠定基础。
3.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预防工作,一是提供优质的婚前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免费婚检1886对,提供升值咨询524人次,有声服务1000次。二是认真落实也算增补项目预防神经管缺陷,累计发放叶酸4064人份,24386瓶,叶酸知晓率96%,依存率85%。三是积极开展“三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深入产科医院督导检查,为各产科定点医院免费发放检测试剂,应用“三病”传播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工检车8400人,有效的阻断了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共向榆林市妇幼保健院递送血片7588人份,确诊2例甲低症,3例苯丙酮尿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80%以上,疾病筛查率达95%。
(十一)全面做好老龄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完成。
1.老龄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为27254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1125.54万元。二是继续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市级老年优待证,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省级老年优待证。三是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新建了尔林兔镇石板太村日间照料中心、尔林兔镇袁家圪堵村养老院、尔林兔镇依肯托拉村养老院,锦界镇河湾村养老院和高家堡镇徐家塔村蔡小沟组日间照料中心五个养老机构,均已通过验收。
2.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新生儿实名登记7167人,性别比为107,其中一孩性别比为96,二孩性别比为111,三海性别比为156,信息准确率为98%,完整率98%,及时率99%。二是奖励扶助对象779人,发放配套资金179.58万元,发放独生子女补助金41.37万元,发放独生子女包间费250.44万元,为136户帮扶对象安排家庭创业资金200万元。三是人口出生率为8.64‰,出生性别比为119。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31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神木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
2 | 神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神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4 | 神木市地方病防治中心 |
5 | 神木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
6 | 神木市干部职工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
7 | 神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队 |
8 | 神木市流动人口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
9 | 神木市医院 |
10 | 神木市麟州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 | 神木市西沙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神木市西沟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神木市永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神木市迎宾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 | 神木市大柳塔镇中心卫生院 |
16 | 神木市孙家岔镇中心卫生院 |
17 | 神木市中鸡镇中心卫生院 |
18 | 神木市尔林兔镇中心卫生院 |
19 | 神木市店塔镇中心卫生院 |
20 | 神木市锦界镇中心卫生院 |
21 | 神木市大保当镇中心卫生院 |
22 | 神木市高家堡中心卫生院 |
23 | 神木市高家堡镇乔岔滩卫生院 |
24 | 神木市贺家川镇卫生院 |
25 | 神木市贺家川镇太和寨卫生院 |
26 | 神木市花石崖镇中心卫生院 |
27 | 神木市万镇卫生院 |
28 | 神木市沙峁镇卫生院 |
29 | 神木市马镇镇中心卫生院 |
30 | 神木市栏杆堡镇中心卫生院 |
31 | 神木市中医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3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025人;实有人员1247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229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退休人员230人,遗属人员3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总收入87623.92万元,上年总收入6909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529.9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2874万元,事业收入43752万元,其他收入997万元。本年支出86230.4万元,上年支出65860.74万元,较上年增加20369.66,其中基本支出36079万元,较上年增加5640.32万元,项目支出50151万元,较上年增加14728.94万元.为提升我市人民健康水平本年我系统加大了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42874.21万元,较上年增加6587.78万元。本年支出43540.02万元,较上年增加8201.65万元。因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2019年度财政收入支出均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40.8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42284.29万元,其中: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4307.5万元,21002公立医院20045.22万元,21003基层医疗卫生支出11654.57万元,21004公共卫生3920.43万元,21007计划生育事务2133.5万元,21016老龄卫生健康支出223.07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914.9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25074.48万元,较上年增加918.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775.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98.7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卫健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9万元,较上年减少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7万元,较上年减少7.94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7万元万元,比上年减少7.94万元,车辆改革后我系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5.19万元,比上年减少6.54万元,严格按照省市县和两办的相关接待文件执行。
4.培训费支出63.64万元,较上年增加5.43万元。
5.会议费支出5.95万元,较上年增加0.52万元。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年度未开展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43万元,比上年增加312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0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8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0辆(专用车辆3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6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神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