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决算公开 / 2019年财政决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

神民函〔2020〕40号

2019年,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立足民政基本职能,不断深化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脱贫攻坚,全面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强化兜底保障措施,将未脱贫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就业产业帮扶措施的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将未脱贫人口中重病重残对象参照“单人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综合运用低保、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专项救助等救助政策为全市1323名兜底保障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扶贫扶志工作,对全市326个行政村的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加强爱心超市的管理,完善爱心超市运行机制,目前全市建成爱心超市27个。实施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工作,建立神木市孝善养老基金,推动孝善文化助力脱贫攻坚。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水平。

1.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精细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加大对城乡低保的审核力度,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监管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落实城乡低保分类保障措施和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3个档次给予分类差额补助,其中城市低保补助标准:A类650元/人·月,B类560元/人·月,C类550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助标准:A类445元/人·月,B类405元/人·月,C类365元/人·月。对城乡低保享受对象中的儿童、重度残疾人、患重病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制教育阶段学生、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7类特殊群体,按照不同比例给予增发低保金。农村低保按月审批按月发放,城市低保按季度发放,2019年审批农村低保3339户6883人,发放保障金3688.5653万元,审批城市低保2588户4378人,发放保障金4302.2205万元。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全市农村低保实现按月审批,按月发放。以尔林兔、万镇两镇为试点,积极推进低保审批程序下放镇街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2.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加大对遭遇突发性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规范临时救助审批程序,严格按照20个工作日审批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19年为全市9559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32.04万元。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下达临时救助储备金480万元,2000元以下救助金额的由镇街直接审批,切实提高临时救助审批效率,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3.落实专项救助政策,提高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2019年全市审批农村特困人员1318户1553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348.4569万元;审批孤儿244人,发放补助金279.7308万元;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与重度残疾人专项救助政策衔接,2019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24.49万元,为2908名重度残疾人专项救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675.84万元。

(三)聚焦乡村振兴,着力提升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水平。一是联合组织、纪检等部门全面完成全市14个镇、6个街道的326个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城镇社区基础建设达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13个城镇社区基础建设达标验收工作。三是加强农村社区建设,2019年全市新建20个农村社区。

(四)聚焦社会福利,着力推进养老、殡葬等民生服务。一是全面落实养老发展政策,稳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目前全市建成养老机构36家,建成养老床位3356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0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家,建成养老床位670张,入住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357人;民办养老机构25家,建成养老床位2011张,入住老人713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4家,建成养老床位600张,入住老人141人;日间照料中心4家,建成休息床位75张;农村幸福院228个,服务农村留守老年人3180人。试点开展失能半失能兜底保障对象“医养结合集中供养”工作。完成神木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各项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基本完成神木市殡仪馆项目建设工作,公益性公墓完成道路建设。

(五)立足民政职能,扎实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神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础数据网上填报工作,目前全市有留守儿童9人,困境儿童1734人。

二是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章程、评估指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内容,着力提升党组织覆盖率。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力度,推进建设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目前全市有社会组织204个,民办非企业184个。

三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开展救助寻亲和救助活动开放日等主题活动,2019年累计救助484人,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

四是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2019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3015对,离婚登记956对,补发结婚证1020对,补发离婚证94本。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均达100%,深入推进婚姻登记工作“放管服”改革,试点开展大柳塔试验区婚姻登记工作,积极推进历史婚姻档案信息电子化工作。

五是不断完善区划地名和界限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全市行政区划图和地名志的编撰工作。加强地名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不规范地名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创建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和服务人员不足,服务功能单一,服务保障能力不足。二是鼓励激励养老发展的政策机制不健全,全市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低,不能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殡葬服务体系不完善,不能有效满足全市殡葬改革发展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启动神木市公益性公墓、各街道办事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二是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三是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四是加快出台《神木市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幸福院管理机制。五是推进殡葬改革,运行神木市殡仪馆,完善殡葬管理制度,推动出台《神木市殡葬管理办法》、《神木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

管理方式

财政

供养人数

备注

1

神木市民政局(机关)

行政机关

全额拨款

18


2

神木市救助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5


3

神木市乔岔滩区域敬老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5


4

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参公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0


5

神木市婚姻登记处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2


6

神木市中心敬老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0


7

神木市社会综合福利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5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3人;实有人员75人,其中行政12、事业6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休人员8人。

图片1.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7099.34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928.98万元,总支出6850.75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147.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单位,同时项目完成支出增加社会化养老服务及社会保障的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总收入7099.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1.05万元,此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788.29万元;

(3)事业收入为0万元;

(4)经营收入为0万元;

(5)其他收入为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总支出6850.7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417.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347.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0.38万元;

(2)项目支出4432.8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民政各个养老及社会救助等资金的发放。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7099.34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928.98万元,总支出6850.75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147.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减少单位,同时项目完成支出增加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民政管理事物支出273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科目支出313.8万元),社会和福利支出191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6万元,社会福利取暖费41万元,主要为福利院供暖费。

(2)住房保障支出53.5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3.5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7.9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47.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2.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5.49万元;

(2)公用经费70.3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788.29万元,本年支出2051.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51.14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44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9万元,较上年减少10.54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85万元,较上年增加0.46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待回乡探亲人员。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民政局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神木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87万元,较上年减少51.24万元,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神木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291.3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91.32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神木市民政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