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决算公开 / 2019年财政决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神木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有关林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市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市林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市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发木材运输证;对权限内临时征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所在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进行审批;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用林地进行审核;组织、指导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市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惜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市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市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10、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1、对全市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2、承担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林业局(局机关)

2

神木市森林公安派出所

3

神木市林业工作站

4

神木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5

神木市林草病虫和火灾防治中心

6

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站

7

神木市苗圃

8

神木市尔林兔林场

9

神木市大柳塔林场

10

神木市水磨河林场

11

神木市公草湾林场

12

神木市新民林场

13

神木市臭柏资源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4

神木市草原工作站

三、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土绿化持续推进。今年,榆林市下达我市营造林任务13.5万亩。我市落实资金4亿多元,实施了规模化林场建设、两山森林公园杏花滩至后坡绿化、锦界生态公园景观绿化等重点项目。据统计,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15.03万亩(能源企业绿化由能源局下达组织实施),占榆林市下达任务的111%;绿化里程56.8公里,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中:

1、规模化林场建设完成造林10万亩(其中包括退耕还林3.8万亩)。栽植侧柏、油松、樟子松、云杉、大扁杏、枸杞、海红果等25个树种,共500余万株。其中栽植大扁杏、枸杞、海红果、核桃、红梅杏、李广杏、李子树等10个经济林品种。

2、两山森林公园东山游步道车行道绿化工程绿化里程15.8公里,栽植垂柳、北美红枫、五角枫、火炬、刺槐、香花槐等19个苗木品种,共11.24万株;杏花滩至后坡绿化工程栽植油松、侧柏、山桃、山杏4个树种,共9.2万株。

3、旅游专线(旧神尔路)景观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里程41公里,栽植樟子松、旱柳、火炬、金叶复叶槭、连翘、重瓣榆叶梅、红花麦李、醉鱼木8个苗木品种,共34.44万株。

4、锦界生态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栽植等苗木250多万株;卧虎寨重点林区绿化提升工程栽植五角枫、圆冠榆、红叶复叶槭等16个树种,共47.72万株。

5、樟子松基地建设工程完成樟子松造林2.5万亩(京津风沙源建设任务),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完成樟子松造林2万亩。

6、公草湾林场瞭望塔周边绿化工程栽植1.5m樟子松16.5万株;臭柏自然资源保护区造林工程栽植二年生臭柏130万株;火烧迹地补植造林工程补植苗木14.7501万株。

7、实施红枣低产园改造10000亩,已经实施降高塑形、松土除草、施肥等技术措施;新栽长柄扁桃5000亩,新栽文冠果1万株;新栽欧李、蓝莓300亩。

8、“村庄绿化”完成23个村(1个村2020年实施);义务植树完成113万株,其中城区两山义务植树栽植各类苗木3万株,涉及紫叶稠李、榆叶梅、梓树、火炬、臭椿、圆柏、海棠、五角枫等12个树种。

9、种植优质牧草2.5万亩、优质人工草地2000亩,建设人工饲草地5100亩(2018年、2019年京津风沙源建设项目任务)。

10、森林抚育完成6.5万亩;灌木平茬完成8.3万亩;封山(沙)育林完成2万亩。

<二>资源管护不断加强。一是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定额,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稳定增长。全年共上报永久使用林地212宗9271亩,批复临时使用林地62宗2628.1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33份1319.59立方米。二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巡查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48起,其中行政案件27起,行政处罚27人,罚款19万余元;刑事案件19起,刑事拘留13人,取保候审13人,逮捕10人,移送起诉15起(17人)。治安案件2起,处罚2人。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省际间高速公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建设,严格检查进出我市的林木种苗和松木及其制品,严防林业重大有害生物入侵、传播;认真建设我市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加强柳毒蛾、枣飞象等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全年共指导防治柳毒蛾3.5万亩,防治枣飞象2.7万亩。设立草原鼠虫害防治监测点10个,共完成鼠虫害防治面积18.2万亩,其中鼠害防治面积15万亩,虫害防治面积3.2万亩。四是持续加强封山禁牧工作。严格落实《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对道路沿线以及规模化林场等重点林区加强督查,开展红碱淖自然保护区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封山禁牧工作。前三季度共查获放牧行为160起,发现偷牧羊子12861只、牛340头。五是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力度,严密排除各类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全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起草了《神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办法(试行)》,即将提交市政府研究。同时,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共办理案件23起。六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面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清查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通道的非法猎捕工具,出动车辆30余台次、人员120余人次进行巡护清查;同时依托省际间高速公路检查站,严格排查过往车辆。加大巡查力度,做好防控工作,未发生野猪等野生动物非洲猪瘟疫情。接到群众提供野生动物受伤线索19起,救助白天鹅、绿头鸭等野生动物19只。七是全面完成2019年森林督查自查工作。林业局及时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林业局抽调6名科级领导、12名技术人员,分6个核查小组对下发我市的2360个疑似图斑影像进行详细核查。目前已经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结果上报省局。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两山森林公园林业科普馆完成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实施装修工程;防火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完工;林业科普馆布展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待市政府组织审查;木栈道建设前期工程全面完成,计划2020年实施;新修迎宾大道南北道路(续建工程)1.411公里;锦界生态公园景观工程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90%;毛乌素沙地生态研究示范园植物园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85%;新修卧虎寨重点林区防火通道3.865公里。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造提升工程。水磨河林场新修神马路——畔坡山路防火通道11.586公里;新民林场新修苗圃河堤护岸650米;公草湾林场新修锦大路东侧防火通道2.4公里,办公楼维修全面完工;尔林兔林场安装苗圃太阳能路灯50盏,维修改造苗圃U型渠道1000米,新修种子、种苗处理用房8间,办公楼维修全面完工;大柳塔林场新修西川工区防火通道3.58公里,修建温室大棚一座(面积414.72平方米),朱概塔苗圃办公楼改造全面完成。全面完成臭柏自然保护区确界立标工作,安装界碑6块、界桩486根;臭柏管理站办公楼维修全面完成。

<四>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据统计,全市共培育各类苗木8908亩,总产苗4692万株(新育640亩,产苗量498万株;留床8268亩,产苗量4194万株)。其中国有场圃育苗面积1615亩,总产苗量765万株(新育168亩,产苗量147万株;留床1447亩,产苗量618万株)。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年共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份;制定了《神木市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林木种苗调运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林业工程用苗调运管理,积极处置消化市境内积压苗木。继续加强经济林建设。实施红枣低产园改造1万亩,严格落实降高塑型、整地、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防裂果等技术措施,同时聘请红枣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推进杜仲种植试验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工作,科学分析、认真总结推广试验经验。继续推进杏梅试验示范项目建设,配套水、电等设施建设。启动了林麝养殖产业建设。市政府研究通过并印发了《神木市林麝养殖产业试验发展实施意见》,林麝养殖圈舍已经建设完成,计划进行引种,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林业局被确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把原来农业(畜牧)、住建等部门的草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到林业部门。林业部门由过去大农口生产部门,转变为林草资源综合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了行政监管职能。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草原工作站调整至林业局,划入编制20名、在册工作人员19名;将草原工作站、林木种苗工作站原有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林业局;将“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站”,“神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更名为“神木市林草病虫和火灾防治中心”。

<六>林业改革持续深化。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对照省级验收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创新国有林场管理机制,保护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继续推进造林绿化以及水、路、管护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完成灌木平茬6.3万亩,完成林木抚育1.54万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加强林权管理工作,共参与调解林权纠纷案件6起。继续推进政策性保险工作,今年计划实施森林保险180万亩,红枣保险1万亩,目前工作正在启动投保。严格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政策,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2543.095万元。发放天保工程森管费1249.57万元。推进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大柏堡规模化林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试点,启动实施人工造林1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3.8万亩),栽植大扁杏、枸杞、海红果、核桃、红梅杏、李广杏、李子树等10个经济林品种;配套实施低效林改造1万亩,通村道路绿化50公里,新修生产道路90公里。在大力推进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发展区域林业产业,不断增加村民经济收入。

<六>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创森工作方面。2019年是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验收攻坚年。对照榆林市下达我市的任务,逐一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部达标。共举办以创森为主题的大型活动2次,印发创森简报21期,利用立柱广告牌、公交车、公交站牌、墙体、手机彩铃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认真做好创森资料汇编工作,将涉及神木的规划实施25大项任务,细化到58小项,自查30项,及时分解落实。神木市的资料汇编完成率达100%。创卫工作方面。及时制定了林业局《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认真推进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等常规工作,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两山森林公园建设、造林绿化美化、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认真开展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常规工作、专业工作资料收集建档率达到100%。创文工作方面。按照《神木市林业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深入推进信念教育、行政效能、诚信建设、素质提升、公共文化、宜居宜业、志愿服务、未成年人关爱、乡村绿化、民主法治“十大工程” 建设。

<七>生态脱贫扎实推进。我局统筹安排生态保护扶贫工程、林业项目扶贫工程、生态产业扶贫工程等工作任务,确保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持续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强贫困户获得感。全面完成贫困村花石崖镇高念文村和沙峁镇刘梁峁村退耕还林任务;完成贫困村红枣低产园改造任务2518亩;完成沙峁镇石板上杏树低产林改造300亩(其中改造200亩,新栽100亩),完成投资78万元。共聘用46名封山禁牧森林防火管护员,续聘生态护林员48名,工资全部按月发放到位,同时全面加强护林员管理,组织专题培训3次,确保护林员熟练掌握工作技能,熟知涉林法律法规,实现精准帮扶和森林管护相统一。兑付贫困人口生态效益补偿金59.1591万元,涉及2273户、5465人。通过生态脱贫,我们积极为贫困户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让贫困户在建设保护绿水青山中收获金山银山。此外,组织林业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帮扶贫困户脱贫工作。各帮扶责任人制定了年度帮扶计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帮扶工作。

<九>生态文化不断繁荣。建设生态文明,文化不可缺位。我局大力建设和弘扬林业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全社会促进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今年,我们深入组织开展千人义务植树、义务植树基地苗木认领、红领巾纪念林植树等活动,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林业局举办了主题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生态宜居神木”的第三届千人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共发送短信60万条,发放倡议书、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9000份、物品3万个,组织广场文艺活动2次。全面加强封山禁牧宣传,共印制宣传手册3000册、制作宣传牌10块、宣传物品7.3万个(纸杯、抽纸、毛巾、脸盆等)。6月22日,林业局联合麟州街道办事处举办了举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主题的第三届东山森林公园全民健身徒步活动,吸引了近2000名市民参加。9月25日—27日,举办了以“大美神木 枣想你来”为主题的2019神木红枣节。经市政府同意,由林业局牵头负责全面启动了神木市树市花评选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网络投票环节,即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林业的新担当新作为、新举措新成效,向社会讲好了林业建设故事,唱响了林业主旋律,推动了我市林业建设高质量发展。

<十>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我们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建设包括组织建设“全覆盖”、“头羊培养”促提升、“三类五星”争先锋等9方面内容,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等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坚持学习教育,林业局党组领导班子全面坚持学习,共参加20次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带头开展调研,从着力破解红枣产业发展、生态扶贫、党的建设、京津风沙源建设等亟待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入手,形成了4篇调研报告;深刻进行检视问题,局党组领导班子共检视问题8条,班子成员共检视问题37条;严格认真整改落实,共建立专项整治台账问题19条,同时全力进行整改。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令行禁止。坚持改革创新、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党员干部违规入股、高息放贷、违规借贷、不良贷款问题等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在林业系统努力形成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摸排林业生产领域涉黑涉恶情况。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确定了“重点项目建设期间每半月上报摸排线索,局属单位每月上报摸排线索,重大线索及时上报”的线索摸排机制。根据目前摸底排查结果,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全面加强宣传工作。组织系统33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成绩及格率达到100%;举办扫黑除恶专题讲座1次,组织110名在职党员参加。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梳理更新林业行政许可涉及企业的办理事项,列出了办理事项清单。林业局派4人进驻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全面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信息共享、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见面的环节。

此外,一如既往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52人,其中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8人,实有人员11人,退休人员4人;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44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人),实有人员32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共145人(离休3人,退休142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机构。

图片1.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820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06.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243.66万元,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06.36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5.8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35.7%;项目支出 11717.7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风沙荒漠化治理、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林业产业化、林区公共支出、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64.3%。

图片2.png

(二)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206.36万元,较上年减少4189.48万元。

(2)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243.66万元,比上年减少3817.2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3.6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5万元(主要是单位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

节能环保支出3771.1万元(包括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农林水支出14149.9万元(主要是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人员费用和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林业产业化、林区公共支出、林业防灾减灾、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林业防灾减灾、森林公园管理、其他林业支出、扶贫等项目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88.8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农林水支出14149.9万元,林业支出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32.79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6.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单位业务运行的两山森林公园管理经费、红枣专干工资、森林消防大队工作经费、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经费、林业生态工作经费、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支出。

(3)森林培育4997.34万元,主要用于各林场、苗圃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2610.41万元。林业植树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工程等项目支出2386.92万元。

(4)技术推广与转化1785.57万元,主要用于林站、林种站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1570.91万元,红枣降高塑型项目支出214.66万元。

(5)森林资源管理296.39万元,主要用于是天然林资源管理管护费用。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57.4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森林效益补偿基金发放。

(7)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92.1万元,主要用于臭柏自然资源管理站的基本运行支出。

(8)动植物保护549.45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站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费用。

(9)防沙治沙191.81万元,主要用于德国贷款项目还本付息项目支出。

(10)执法与监督440.3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警察大队的基本运行支出398.57万元,森林公安派出所零星维修费用41.76万元项目支出。

(11)产业化管理9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林下经济专项、经济林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

(12)林区公共支出217.2万元,主要用于处置积压苗木、2014、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等项目支出。

(13)防灾减灾721.17万元,主要用于林草病虫害和火灾防治中心的基本运行支出664.17万元,防虫防火专项项目支出57万元。

(14)草原管理5.39万元,主要用于草原防火防虫经费。

(15)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85.88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兑付县级退耕还林补助、林业产业扶持等林业专项建设资金。

扶贫支出191万元,主要包括村村庄绿化、低产园改造及贫困护林员补贴。

生产发展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杏树低产园改造。

其他扶贫支出136万元,主要包括贫困村村庄绿化、红枣低产园改造及贫困护林员补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4.39万元,公用经费421.4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17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1.78万元,减少4.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91万元,下降7.75%,下降原因为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87万元,下降3.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下属单位年末执法执勤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89批次、1425人次,经费总额10.83万元。主要包括接待省林业厅、榆林市林业局造林考察,配合榆林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创森总体规划等对口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以及承担上级和相关部门项目、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决算收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决算收支。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对支出资金进行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8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51.8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7.9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84.9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2.09%。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39万元,增加4.1%。增加的主要原因延续创建森林城市增加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0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3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3.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实际共有车辆2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消防水罐车4辆,生产工具用车5辆,森林消防灭火车2辆,森林消防、封山禁牧工具车11辆。其他车辆2辆(森林消防指挥车)。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9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公开方式和微调说明

本部门决算公开是在市财政局对我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的基础上,使用久其软件及其对应参数提取数据报表公开,生成数据有个别数字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问题,造成报表不平,在公开时候予以微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省级森林城市:指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资源良好,人居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兴旺,森林文化繁荣,生态系统稳定,森林多功能利用、多效益发挥,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林业厅批准授牌的县级城市。

附件:神木市林业局(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x

神木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