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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全面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研究拟定全市相关地方性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神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及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全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依法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防火职责,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裣查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锦界工业园区管委会、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完善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建立健全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市应急管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公众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喜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的地震预测监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值班速报、震情跟踪、异常落实和震情会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救实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根据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标准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员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划分。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市应急管理局从综合监督管理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与有关部门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和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审核,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经营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查处擅自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5.与相关部门在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市内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相关监管工作

二、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严格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市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针对季节特点和重点时段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五项攻坚”及集中执法行动,累计检查企业5297户(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5111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06户(次),处罚款2038.1万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市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地毯式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四个一批”、“五个一律”相关要求,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举一反三,聚焦隐患查治,强化源头管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警示教育现场会、暗查暗访、警示约谈等方式,多措并举,狠抓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有效提升全市总体安全质量。以打造高端清洁能化基地为抓手,坚定不移推动煤矿落后产能退出,去年煤矿去产能关闭1处、退出产能60万吨。推动全市电石生产企业全面完成出炉和料面作业处理机器人的提升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驻矿安监员制度,推进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落实,在重点时段实行领导包联、干部驻厂工作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起了涵盖所有管理层级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养。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17户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开展安全承诺,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神木报、微信公众平台、户外电子屏等媒体载体,开辟安全宣传专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各类媒体平台推送安全生产工作稿件290余篇,专题报道30余次。累计发送安全公益短信90万余条、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6万余册,通过电视动员讲话、专题讲座、警示教育、“6.16”咨询日、“安康杯”知识大奖赛、文艺演出、“七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有效提升了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五是防灾减灾业务顺利开展。去年5月,自防灾减灾救灾职能正式移交后,我局立即对全市灾害信息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备案,并先后2次组织各镇街信息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灾情信息上报体系,确保灾情发生后信息能及时准确上报。去年,全市主要发生了五次严重自然灾害,受灾人口达8.1万人,农作物受灾22127公顷、成灾12243公顷,绝收371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8亿元,其中农业损失2亿元,其他损失8000万元。针对受灾情况,我局积极争取资金救助受灾群众,累计发放受灾救助资金61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救助资金230万元、我市资金381万元),发放棉被300床、棉衣裤400套、棉大衣260件、应急灯100个,救助受灾群众2087户、农业合作社30余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神木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神木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神木市矿山救护大队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

2

神木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3

神木市矿山救护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4人;实有人员101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54人、临聘人员3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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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总收入3816.42万元,总支出3378.58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减少184.78万元,减少率为4.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

2、2019年度收入总计3816.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2.12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94.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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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支出总计3378.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10.68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4万元。

(2)项目支出2067.9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33.79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89.51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4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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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22.12万元,较上年减少198.22万元,减少率为5.06%。财政拨款支出3378.58万元,较上年减少184.78万元,减少率为4.6%。减少原因主要是节约经费开支。

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8.58万元,主要是局队人员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和开展省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项目支出。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包括: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4.5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经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51.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5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安全监管、一般事业运行、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0.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支出包括:

(1)人员经费支出1146.29万元。

支出经济科目

金额(万元)

基本工资

302.89

住房公积金

51.14

奖金

500.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69

绩效工资

120.6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8.04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3.45

生活补助

7.05

抚恤金

18.39

津补贴

22.05

医疗保险

19.71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4.38万元。

支出经济科目

金额(万元)

办公费

76.78

差旅费

19.2

专用材料费

0.88

邮电费

8.95

差委托业务费

15

公务接待费

0.22

其他交通费用

14.95

工会经费

11.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97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29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19万元。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下降率为2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7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7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下降率为29.38%。现有公务车保有量6辆。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严格控制。主要用于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率为4.35%。全年接待4批次,人数30人。费用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有关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支出行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发生培训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率为70%。减少的原因:邀请专家培训全市安全监管人员;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本支出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分未发生会议费支出。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22.1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36万元,比上年增加66.3万元,增长率为67.61%。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我局机构改革,并入了矿山救护大队,推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为,办公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2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3.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0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79.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神木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