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汇总并向市委报告巡察工作重要情况,督办市委有关巡察工作决定的事项;
(二)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三)负责与上级巡视巡察办、组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协调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市委巡察组工作;
(四)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五)对市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六)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网信等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工作支持等;
(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巡察信息宣传和工作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办理市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部门开展工作情况
本部门根据年初各项工作任务安排,认真贯彻上级指示,截至2019年底安排部署了2轮常规巡察。
(二)2019年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积极配合省市巡视巡察机构,完成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第六巡视组和榆林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巡视巡察工作。目前,针对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制定的5个方面18个问题、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榆林巡视反馈意见制定的45项整改措施,以及榆林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市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矿产资源领域的专项巡察和对13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落实。
二是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神木市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我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大柳塔镇后石圪台考考赖沟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项目的清场和彻底清查工作任务。
三是安排了两轮常规巡察。7月启动的一届神木市委第四轮巡察,共巡察了10个单位,发现问题287个,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67个。12月启动的一届神木市委第五轮巡察,共巡察了9个单位,发现问题251个,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9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中共神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在职公务员12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名,无编制人员8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部门,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85万元(含上年结转16.28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收入64.52万元。项目预算收入68.04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单位本年总支出11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8万元。项目支出67.06万元。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表1 2019年巡察办收入支出表
项目 | 年初预算收入 | 本年支出 | 本年结转 |
基本支出 | 64.52 | 46.68 | 34.12 |
项目支出 | 68.04 | 67.06 | 0.98 |
合计 | 132.57 | 113.74 | 35.10 |
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85万元,本年度总支出113.74万元,支出总额达到总收入的76%。
(三)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8.85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7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4万元,主要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类,人员经费35.89万元,公用经费10.7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四)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共计支出为0元,与年初预算完全一致,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持平,原因为全年无“三公”经费。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会议费共计支出为2.52万元,与年初预算不一致,原因为本年会议费支出于榆林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神木期间,年初并未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支出10.79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4)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产生培训费。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决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国有资产共支出4.7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神木市委巡察办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