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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神退役军人局发〔2020〕118号
来源: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18 13:00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设置综合办公岗、权益保障和移交安置岗、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岗。另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神府革命纪念馆2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包括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党建引领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出台了《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方案》,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严格按照制度安排,通过举办读书班、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会学习等方式,集中学习了30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论述摘编》、《学习纲要》、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建立保障体系

2019年1月31日,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面对“开局点滴起步难,人少事新任务重”的现实,我局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按照“全覆盖”和“五有”要求,统一部署推进,着力打造规范化、有温度、办实事的“退役军人之家”。3月7日,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5月6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运行,在人员未配备到位的情况下,不等不靠,迅速推进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截止5月底,我市20个镇(街)、36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挂牌成立,各地边建设、边运行、边探索、边规范,做到机构挂牌与实地运转同时推进、规划建设与规范服务无缝对接,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发挥初见成效,退役军人归属感不断增强。

(三)联系服务举措

按照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为确保每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事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帮,遇到困难问题有人解决,实现退役军人暖心、现役军人安心、党和政府放心,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打通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

1、开展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一是走访慰问因病特困退役军人崔亮明、王凌风等6人,发放省级关爱基金18万元。二是开展“八一”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武装部、神木市武警中队、雷达站等五个驻军部队;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军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职工。三是中秋节走访慰问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四是走访慰问神木市武警中队12名退伍老兵。五是开展迎接退伍老兵回乡活动。六是走访慰问入伍新兵。七是走访慰问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崔咏麟,发放慰问金1万元。

2、推出一系列综合帮扶项目。我局围绕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精心设计帮扶项目,做到精准扶持、精细服务。一是联合人社部门、中介机构等工作平台,与企业开展合作,举行就业援助月活动,为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的就业牵线搭桥。4月26日联合人社局开展“2019年神木市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暨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50家民营企业参与,提供岗位1691个,达成意向212人次。11月19日联合人社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开展“2019年金秋招聘月专场招聘会”,48家民营企业参与,达成意向334人次。二是构建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落实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接受教育培训政策。与神木职院开展合作,开展“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目前报名708人;与盛兴驾校合作,为退役军人免费提供驾驶技能培训,目前已培训166人。三是聘请了1名秦北律师事务律师,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3、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了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爱党爱国、感恩新时代,我局在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走访慰问、开展重要活动等,向广大退役军人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和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二是联合市团委、市妇联举办了“丝路情缘·邂逅芳华·相伴有TA”拥军爱军相亲活动,为单身青年退役军人缔结美好姻缘牵线搭桥,有96名退役军人到场参加,成功牵手20人,真正把退役军人的事当家事,把退役军人当家人,把党的温暖和关怀带给每一位退役军人。

4、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为了大力弘扬和表彰奉献在各行各业的优秀退役军人,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感召广大退役军人奋发有为,争做时代先锋,我局开展了“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退役军人崔咏麟被评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

(四)社会保险接续

为妥善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问题,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根据《神木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会同养老、医疗部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经办机制,我局通过查阅安置文件、安置介绍信,主动联系,为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了基本养老保险。

(五)做好安置工作

1、转业军官安置。2019年转业到神木市军官共计1人,已移交组织部门进行安置。

2、转业士官安置。2019年转业到神木市士官共计4人,根据榆林市安排部署,参加为期一周的士官适应性培训工作,已安置到事业单位。

3、2017年和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9年应征入伍人员优待政策落实2015-2018年入伍大学生军人优待政策的会议纪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计210人,委派到各单位工作。

(六)设立关爱基金

1、与市民生慈善基金会联合设立退役军人(民生)关爱基金,总额2200万元,其中,市财政注资200万元,市民生慈善基金会划拨2000万元,对特困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给予生活、医疗、就业、助学等方面帮扶,根据《神木市(民生)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以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为主任的“神木市民生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市民生慈善基金会会长为监事长的“神木市民生关爱基金监事委员会”。

2、与市慈善协会联合成立神木市退役军人(慈善)关爱基金。根据《神木市(慈善)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试行)》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为主任的“神木市慈善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慈善协会会长为监事长的“神木市慈善关爱基金监事委员会”。9月7日至9月9日,组织开展“99公益日”关爱退役军人网络募捐活动,共筹集资金23.8万元,位列全省前列,受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表彰奖励。

(七)排查化解矛盾

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开展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的通知》,成立了神木市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账,把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结合起来,对退役军人矛盾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对疑难复杂、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强力推动化解。三是注重发挥“老班长、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拉近和退役军人的距离,推动矛盾及时就地化解。积极与驻军部队等武装部门沟通协作,利用他们与退役军人的天然联系优势,推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八)拥军优抚工作

1、4月11日,在人民广场隆重举行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组织开展为军属、烈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主动上门挂牌,确保光荣之家一户不漏。累计上门挂牌9315户。

2、对优抚对象全面进行信息采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确定优抚对象1850人,通过财政“一卡通”按季度发放优抚资金。

(九)褒扬纪念活动

1、组织清明祭扫活动。

2、组织9月30日烈士公祭活动。

3、为105位老战士、老同志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4、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红色巡展活动。5、为在灭山火的过程中牺牲的两位村民,成功申报为烈士。

(十)维修保护工作

1、完成了神府革命纪念馆防洪排水维修工程。

2、完成了部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

3、完成了部分红色革命遗址的修缮维护。

(十一)扫黑除恶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神木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召开25次专题学习会,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对照中央督导组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对退役军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查摆出4条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年收入预算1098.0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水平1098.04万元,相应安排工作支出预算11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6万元,项目支出1025.37万元。

指标

本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比上

年增

增减%

原因及备注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单位:元)

——

——

1.本年收入

10,980,370.55




新成立的单位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980,370.55




新成立的单位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本年支出

11,045,269.96





其中:基本支出

791,626.04





(1)人员经费

746,832.64




新成立的单位

(2)日常公用经费

44,793.40




新成立的单位

项目支出

10,253,643.92




新成立的单位

(1)基本建设类项目






(2)行政事业类项目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98.0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共支出1104.53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分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79.16万元,占总支出的7.17%。项目支出1025.37万元,占总支出的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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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98.04万元,因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数据。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04.53万元,因新成立单位,故无上年数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5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50万元。包括:

(1)民政管理事务129.8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

(2)退役安置486.32万元,是反映退役军人安置项目支出。

(3)退役军人管理事务480.35万元,是反映拥军优属、其他退役军人安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68万元,公用经费4.48万元,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政府部门,于2019年1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未参与2019年度神木市的部门预算,因此没有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万元,用于维持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7.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决算明细表.xls

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