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负责辖区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能力。
(3)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4)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负责农村普及法制教育,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6)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7)负责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殡葬管理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板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8)负责镇区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管理工作,积板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9)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0)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责。
(11)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内设机构“六办”:党政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加挂民政工作站牌子)、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牌子)、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设立4个下属事业单位:经济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镇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镇呈现出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神木市高家堡镇人民政府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编制及人员情况如下:行政编制48名,事业编制22名,实际上卡63名(其中:行政人员24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38名),村官1名,企业委派事业单位人员共计3人,协管员36人,离退休人员共23名(离休1名,退休22名),60年代精减人员4名,遗属补助人员16名,八大员1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收入合计8914.31万元,较上年增加1716.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夯实了脱贫攻坚的力度,其中基本支出1624.58万元,项目支出7289.73万元。
(2)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38.02万元,较上年增加2758.1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和文化小镇打造建设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545.23万元,项目支出7692.79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8914.3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支出合计9238.0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6.35万元,较上年增长30.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54万元,较上年增长24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4万元,较上年增长267.87%;节能环保支出656.01万元,较上年增长220.63%;城乡社区支出986.36万元,较上年增长64.31%;农林水支出3584.67万元,较上年增长37.41%;交通运输业支出8.71万元,较上年减少93.28%;住房保障支出93.05万元,较上年增长199.39%,其他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914.31万元,与收入构成情况相同。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238.02万元,与支出构成情况相同。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6.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6.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86.36万元,农林水支出3584.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71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0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5.01万元,公用经费190.2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0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16.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1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1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9.54万元,较上年下降22.82%,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培训费用为0.28万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2.74万元。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2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8.32万元,主要因为本部门厉行节俭,节约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账面登记共有车辆1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其他均为工具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木市高家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