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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木市纪委、神木市监委关于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

神纪函〔2020〕99号
来源:中共神木市纪委、神木市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16 10:18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

(三)负责制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正廉洁。

(四)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

(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镇街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六)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神木市纪委监委包括委机关及2个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神木市政务监察投诉中心,神木市纪委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神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

神木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

3

神木市政务监察投诉中心

三、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来抓,做“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者。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市纪委监委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7次,开展全体干部集体学习35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与政治能力稳步提升。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章、”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中央、省委和市委重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三是抓好”三个专项整治“。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三个专项整治“文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整治工作,县级四大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政策宣讲,为全市120名党政领导干部发放了廉洁信,161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写了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在纪检监察门户网站设立了”三个专项整治“专栏,公开了举报电话,公布了礼金收缴专用账户,设立了礼品登记台账,对”三个专项整治“问题线索优先受理核查,从严从重惩处。

(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

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提升监督实效。建立了自上而下,覆盖市镇村三级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由内而外,覆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清单;全面推广应用神木市两个责任全程纪实信息化电子管理平台,“互联网+农村‘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审计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互联网+”动态履职全程纪实,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推行分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两个责任”追究和考核办法,圆满完成了对2018年各镇街、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镇街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考核工作,并在市纪委全会上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先进集体予以表彰,考核“助推器、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充分发挥。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等方面的失职失责行为,敢问责、真问责、严问责。三是推进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市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与承担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召开专题会议2次,把责任层层传导压实;成立了4个专项督查组,先后2次,深入全市各镇街、部门检查“以案促改”工作,一对一反馈意见、督促整改;针对2019年以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发现出的突出问题,向镇街、部门及相关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40份,不断巩固深化了“以案促改”工作。

(三)聚力抓好专项工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纪检监察全过程,用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全市各镇街、部门、群众密集处设立”四风“举报直通车,运用“大数据分析”,协调职能部门从公务消费发票、公安机关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等信息中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线索,紧盯年节假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着力净化节日风气。二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中心,以做好中央专项巡视、中央成效考核、榆林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主线,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助力脱贫攻坚全过程。三是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市镇村设立举报信箱、公开有奖举报电话,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镇街、村组进行政策宣讲,营造人人喊打浓厚氛围。与政法部门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坚决防止就案办案。安排部署“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对2016年以来2766件信访举报了结件和纪检监察立案件逐案翻查,并对排查结果签字背书,夯实责任。成立了“5.12张峰专案组”,统筹办案力量、精准研判线索、靠前督促指导,不断提升打击实效。四是扎实开展违规入股、高息放贷、违规借贷、不良贷款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市共有100余家单位上报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已督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做好本单位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累计收回2.64亿元,不良贷款累计实现良性运行资金3.64亿元。五是强化对生态环保、营商环境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了违建别墅、大棚房整治等工作,着力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履职不力等突出问题,组建了神木市政务监察投诉中心组,采取前台机动督查与后台全流程电子监察的方式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公职人员揽权不下放、接权不落实、用权不合规、公开不及时、监管不尽责、推进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全市107个部门单位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并对市林业局等28个优秀单位,市人寿保险等15个一般单位进行了通报;从11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四)从严监督执纪审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廉洁关口,今年以来为拟提拔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出具廉政意见表538人次,为评优评先个人(单位)出具廉政意见表230人次,组织拟提拔的357人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确保了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我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检查,发现和纠正9人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了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2019年全市实践”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132人,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人数占比达55.7% 和34.9%,监督执纪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二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认真抓好榆林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查结巡察组交办问题线索96件,谈话提醒6人,诫勉谈话9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全覆盖的统一部署,2019年我市共开展了2轮常规巡察,共巡察19个单位,发现问题287个,移交问题线索67件,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三是加大案件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五)精心谋划勇于实践,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保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对1.2万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印发了《关于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实施方案》,赋予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对镇街辖区内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认真践行监察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要素实践试用15项调查措施,切实加强对留置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在神木市看守所附近新建1处留置中心,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二是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要求,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2019年4月,向市文旅集团、城投公司等4家市属企业派出了纪检组。制定了《神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统一规定派驻机构设置名称、人员编制和机构数量,设立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70个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派驻监督全覆盖,做到将触角延伸至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三是有序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纪委试点工作要求,市纪委自觉承担起先行先试责任,坚持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通过撤销、调整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制定了《神木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内设机构由12个压缩为10个。通过改革,将进一步优化整合监督执纪力量,有效解决了人员力量紧张、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

(六)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崇廉尚洁的氛围更加浓厚

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打造“舆论阵地”,构建宣传教育新高地。借助神木大讲堂,依托市委党校、市委宣讲团等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了“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作表率”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知识,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2019年以来累计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表纪检监察信息及理论文章357篇(其中中央级4篇),位居榆林市前列。二是打造“警示阵地”,筑牢拒腐防变新堤坝。积极发挥榆林市监狱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身边的“活教材”,2019年以来,累计组织1800余人开展了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不断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在神木市留置中心、大保当镇、高家堡镇筹建市镇两级警示教育基地,不断延伸警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了廉政警示教育形式。三是打造“文化阵地”,营造清廉从政新氛围。成功举办了“不忘初心·廉洁奋进”廉政文化晚会,8万余人通过在线和网络直播同步观看了晚会;精心组织全市2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了大型廉政文化音乐剧《余子俊》,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联合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了“平安神木 法治先行”的法律知识竞赛,为助推法治神木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编排录制了《贾拓夫》微视频,以廉政文化涵养清风正气。把杨家将忠孝文化、神府红色文化、麟州家风家训等融入廉政文化中,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广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增强了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全面提升

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干部培养,增强履职本领。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依托纪检监察网站、学习强国APP、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机关干部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逐渐形成;注重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系统教育,通过每周一集体学习、举办3天以上集中培训班、参加上级纪委调训等多种方式,着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2019年累计参训260人次,全员参训率实现100%。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带班接访、“上挂下派”、办案协作区等制度,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2019年累计有27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推荐提拔使用。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胡传祥、权王军为镜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扎实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胡传祥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神木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了“六对照六查看”,委机关着力从工作作风、学风文风会风抓起,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机关内控制度以及案件查办线索处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日常监督,从严内部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绝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62人;实有人员101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62人,遗属补助人员1名,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数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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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总收入2320.67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664.96万元,总支出2160.2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588.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总收入2320.6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0.67万元,此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万元;

(3)事业收入为0万元;

(4)经营收入为0万元;

(5)其他收入为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总支出2160.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675.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306.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68.7万元;

(2)项目支出484.7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大案要案办案经费支出128.03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320.67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160.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664.9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588.16万元,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6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579.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356.71万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28.03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95.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5.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5.4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30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5.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27万元;

(2)公用经费368.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9.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39.02万元,较上年增加139.02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原车辆达到报废年限,购置了新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培训费支出为3.5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培训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会议费支出为4.47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为精减会议。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纪委监委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神木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7万元,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神木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173.08共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73.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纪委监委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2019神木市纪委监委决算公开表.xls

中共神木市纪委 神木市监委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