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决算公开 / 2017年财政决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林发〔2018〕314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

神木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有关林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市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市林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市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发木材运输证;对权限内临时征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所在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进行审批;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用林地进行审核;组织、指导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市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市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惜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市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市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10、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1、对全市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2、承担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榆林市下达我市人工造林任务9.5万亩。我市实施了东山森林公园景观绿化、沿黄公路景观绿化、神佳米高速公路绿化、樟子松基地、退耕还林等重点项目。据统计,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12.64万亩,占榆林市下达任务的133%;绿化里程136公里,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中:两山森林公园及环城区绿化工程完成造林4320亩。绿色长廊建设工程完成造林7520亩,绿化里程136公里。樟子松基地建设完成造林5.5万亩,栽植0.7米樟子松148.5万株,并全面实行围栏封禁。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1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约7000亩),栽植各类苗木44.1万株。红碱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2013年度项目完成造林3400亩。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完成造林1万亩,爱心林工程完成造林1万亩。能源企业绿化工程完成造林2万亩。黄土沟壑区杂果园建设工程新建经济林2200亩,主要栽植海红子、海棠等经济林树种;红枣低产园改造完成2万亩;长柄扁桃生物质能源林建设工程完成造林4000亩。“村庄绿化”完成7个村,义务植树完成106万株。封山育林完成2.1万亩;森林抚育完成8000亩;灌木(沙柳)平茬完成5.3万亩。

<二>资源管护持续加强。一是不断加强林地林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定额。共上报使用林地79宗8918亩,批复临时使用林地58宗6709亩(其中延期7宗1898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9份656.1立方米(其中国有7份323.4立方米);办理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52份(其中新办12份);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9份。光伏发电项目恢复植被3.81万亩。二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成立林政稽查队,加大了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办理涉林违法案件26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刑事拘留6人次,取保候审4人次,移送起诉5起;行政案件19起,处罚22人次,罚款66936元;治安案件1起。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开展查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共防治沙柳柳毒蛾7.1万亩;防治枣飞象5.5万亩。四是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持续加强封山禁牧工作,重点对道路沿线、重点林区等偷牧放牧行为进行督查。全年共查获放牧行为190起,发现偷牧羊子14550只,涉及21个镇(办)。五是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采取重点林区设卡防范、重点地段专人守护、重点时节全天候巡查的办法,严防死守预防火灾,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以上森林火灾。六是认真做好植被恢复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我局组织民工对东山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进行清查、铲除,并恢复了植被。共栽植侧柏1.4015万株,成活率达达到85%。

<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继续加强对全市林木种苗培育的调控,积极引导育苗单位、个人培育多品种、多规格的绿化苗木。据统计,全市共计培育各类苗木7618亩,总产苗量4107万株(新育300亩,产苗量329万株;留床7318亩,产苗量3778万株)。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以及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加强了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保障了我市种苗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启动了过剩积压种苗处置工作。我局共安排六大组、6名领导干部、74名技术人员,对19个镇(办)的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经初步验收,处置积压苗木170多万株,补助资金1900多万元。制定了《神木县2017年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苗木调运管理办法(试行)》,在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中,全部使用本地苗木,逐步解决我市苗木积压的问题。继续加强红枣产业建设。实施红枣低产园改造2万亩,继续实施红枣提质增效关键配套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项目,聘请新疆哈密红枣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主要开展红枣优良品种引进栽培试验、木枣选优调查、红枣主要病虫害调查及综合治理方案研究示范3个研究课题。

<四>林业改革全面推进。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市上及时成立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在认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出台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5个国有林场全部进一步明确为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增加事业编制7名,国有林场总编制数达到143名,有效解决了部分国有林场人员超编问题。及时启动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改造低质低效林。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灌木平茬5万亩。加大对林场水、电、路和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建设的投入。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水磨河、大柳塔、新民3个国有林场实施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将得到极大改善。继续推进政策性保险工作。今年完成森林保险180万亩,红枣保险1.2256万亩。共缴保费232.73604万元,其中:中省补贴149.7万元,神木财政补贴78.074076万元,农民自缴4.961964万元。积极开展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工作。发放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470.6313万元,发放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866.592万元。

<五>创森工作全面完成。省级森林城市是目前我省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性、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省林业厅《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出台后,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我市随即全面启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森领导小组,制定了《神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完成了创森十年规划编制、创森自查结果第三方评估、创森汇报片制作3项重点工作,建成森林体验基地3处(水磨河林场大庄工区、两山森林公园东山、锦界镇各丑沟);启动了林业科普馆建设(已经完成征地工作,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3000万元)。同时,林业局联合宣传部印发了《神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创森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创森简报,在重点地段设立立柱广告牌(5块),利用公园广场LED宣传牌、公交车、公交站牌、出租车、墙体等媒体,制作发放宣传册、水杯、手提袋、纸杯、抽纸等进行全方位宣传。今年9月份,我市被陕西省林业厅授予“省级森林城市”称号,11月初正式授牌。此外,认真完成了榆林市安排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工作。

<六>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认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神木县生态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通过利用精准安排林业项目建设、精准落实生态效益补偿、精准选聘贫困人口护林员三大措施,充分利用林业行业的政策、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优势助力脱贫攻坚。今年,共聘用贫困户护林员50人(其中新聘41人,续聘9人),工资标准为900元/月;贫困村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7.5元/亩提高至12.5元/亩,2017年共向贫困户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51.0093万元;在退耕还林、红枣低产园改造、杂果园建设等林业建设工程积极向贫困户倾斜。全面加强生态脱贫政策宣传,共发放《生态脱贫政策解析》、《生态脱贫到户明白卡》5000份。成立21个工作组,深入各镇(办)开展贫困户享受生态政策补助信息核实工作,将贫困户的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林补助全部以“一卡通”直接精准到户,彻底消除相互代领、托领等现象。深入开展干部帮扶贫困户脱贫工作。系统负责此项工作的52名干部对63名帮扶对象进行详细调查,制定了帮扶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帮扶工作。

<七>“三项机制”全面贯彻。林业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等分别组织开展了“三项机制”专题学习,组织林业系统的3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三项机制”知识测试、问卷调查,不断提高“三项机制”的知晓率。根据林业局《“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以及《局属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积极应用于干部评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

<八>追赶超越有序开展。经多次论证,榆阳区与我市相邻,气候条件、森林组成结构相近,森林覆盖率高于我市,故确定榆阳区为我市林业追赶目标。我市“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造林60万亩,力争林木覆盖率达到43.2%,力争缩小与榆阳区差距,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认真制定了林业追赶超越总体方案及2017年行动计划,将任务全部分解到具体工程项目。目前,2017年建设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九>生态文化大力繁荣。我局积极开展创建森林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封山禁牧等宣传教育活动,得到了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参与。利用新闻媒体、广场活动、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制作完成《神木县森林防火宣传片》《神木县森林防火校园宣传片》;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物品8万个(包括纸杯、手提袋、毛巾、围裙等),发送短信120万条,张贴布告200份。同时,发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资料5000多份;发放《种子法》宣传资料300多册;撰写发放《告种苗从业者书》500多份。4月5日,林业局联合新闻中心举办了“绿色神木幸福家园”千人植树活动。通过网上报名召集了近300个家庭近千人参加,包括“万人手印树”、“百米画卷”上手绘麟州、“捐衣物种绿树”旧衣捐赠爱心、义务植树等内容。5月4日,林业局联合神木镇举办了以“全民健身、低碳出行”为主题的首届东山森林公园千人徒步行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大大增加了群众的植绿、爱绿、护绿意识,也为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十>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内教育,认真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按月建立党费收缴台账。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集中整治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明显提升,精神风貌明显改观,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明显提升。集中开展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担当实干、追赶超越”和“弘扬治沙精神、建设美丽神木”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切实推动林业系统追赶超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神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公”经费同比2016年继续下降。

同时,一如既往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工作,办结率、满意率达100%;扎实开展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积极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羽毛球、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均取得较好成绩。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林业局(局机关)

2

神木市森林公安派出所

3

神木市林业工作站

4

神木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5

神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

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管理办公室

7

神木市苗圃

8

神木市尔林兔林场

9

神木市大柳塔林场

10

神木市水磨河林场

11

神木市公草湾林场

12

神木市新民林场

13

神木市臭柏资源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4人,其中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0人,实有人员10人,退休人员4人;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64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人),实有人员34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共139人(离休3人,退休136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机构。

图片1.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853.2万元,较上年减少4633.8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部分项目资金未兑付,今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650.93万元,比上年增加1201.61万元,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08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36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3.9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29.84%;项目支出9576.99 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风沙荒漠化治理、森林培育、资源管理、林业防灾减灾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70.16%。

图片2.png

(二)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853.2万元,较上年减少46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部分项目资金未兑付,今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650.93万元,比上年增加1201.61万元,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0.9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长柄扁桃栽植技术研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5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节能环保支出3867.52万元(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及退耕还林补助、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农林水支出9096.38万元(主要是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人员费用和森林培育、资源管理、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森林公园管理等项目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82.51万元(住房公积金)。

农林水支出9096.38万元,包括:

(1)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9.73万元。

(2)行政运行138.37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71.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单位业务运行的红枣专干工资、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无人机购置、封山禁牧、退耕还林、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等项目支出。

(4)森林培育1875.39万元,主要用于各林场、苗圃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1515.39万元。林业植树造林绿化工程等项目支出360万元。

(5)森林技术推广733.32万元,主要用于林站、林种站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6)森林资源管理590.99万元,主要用于是天然林资源管理管护费用。

(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58.74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森林效益补偿基金发放。

(8)林业自然保护区116.47万元,主要用于臭柏自然资源管理站的基本运行支出。

(9)动植物保护8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救助、管理费用。

(10)湿地保护310.86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办公室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11)林业执法与监督280.7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警察大队的基本运行支出。

(12)林业检疫检测323.8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的基本运行支出。

(13)林业产业化50万元。

(14)林业防灾减灾196.9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大队及森林消防协管员的基本运行支出。

(15)其他林业支出1014.68万元,主要有生态建设绿化大行动、两山森林公园管理。

(16)水利防汛支出80万元,旧城村挡墙工程。

(17)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27.2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保险、红枣保险保费补助。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9.35万元,公用经费314.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2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10.02万元,减少16.7%,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9.39万元,下降35.93%,下降原因为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87%,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0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97批次、2203人次,经费总额16.74万元。主要包括接待省林业厅、市林业局造林考察,承担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创森总体规划等对口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以及承担上级和相关部门项目、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决算收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决算收支。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对支出资金进行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4.0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0.1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78.8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9.87%。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76万元,减少6.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提倡建设绿色节约型机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0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0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59.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实际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执法执勤车2辆,消防水罐车4辆,生产工具用车5辆,森林消防灭火车2辆,森林消防、封山禁牧工具车11辆。其他车辆2辆(森林消防指挥车)。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公开方式和微调说明

本部门决算公开是在市财政局对我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的基础上,使用久其软件及其对应参数提取数据报表公开,生成数据有个别数字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问题,造成报表不平,在公开时候予以微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省级森林城市:指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资源良好,人居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兴旺,森林文化繁荣,生态系统稳定,森林多功能利用、多效益发挥,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林业厅批准授牌的县级城市。

附件:神木市林业局(汇总)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