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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编办发〔2018〕37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派出机关(机构)、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镇的机构改革方案。

3、审核市属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划分,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 中、省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下放和取消的意见。

5、拟定市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体分配方案。

6、参与有关政事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定工作。

7、承办报送市政府的有关地方性规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修改工作;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审批事项。

8、严格执行编制审批在先原则,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核发机关、事 业单位 “控编通知单”,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9、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总体方案,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 理的政策、法规和办法;负责审核上报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经费预算形式的改变、名称更名;负责审批调整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

12、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网站挂标工作。

13、负责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14、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15、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履职能力,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

16、负责明确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满足环境保护管理的需要。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编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截至2017年,我市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7项,本级保留行政许可167项,取消76项;为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下放了第一批行政权力337项。同时编制并公布了全市33个部门和15个镇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垂直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已全部编制完成。二是全面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党群机构改革及镇村综合改革。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除法检两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机构以及各镇“三定”方案全部印发,正在进行人员分流整合。三是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初步对36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其中行政类7家,公益一类323家,公益二类33家,生产经营类2家。将按上级要求上报,按期完成分类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产城融合、镇园一体”的管理体制,确定高家堡镇和石峁遗址管理处为试点单位,并印发《高家堡镇与石峁遗址管理处“镇园一体”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五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六是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与省市编办协调沟通,同意我市增设市政府工作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局。七是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调整机构隶属关系,划转编制,起草“三定”方案,确保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

(二)加强机构编制和登记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控编减编工作,加强动态调整力度,积极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二是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向上级编办协调成立了急需机构。三是是盘清编制人员底数,科学拟定人员招录计划。四是撤县设市后,完成机构名称变更、编制手册和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更换工作。同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进行了核实、比对、更新。五是认真开展中文域名注册、网站挂标工作。六是全面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并及时将年度报告整理归档。七是加强机构编制督查。按照上级编制部门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1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同时及时上传公示核查信息。

(三)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三项机制”,全力服务“追赶超越”。二是抓实“三帮三带”活动,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四是改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机关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五是以巩固文明机关为目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行政编制12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8人、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图片1.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5.05万元,上年结转50.02万元。较上年增加6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预算增多和上年结转金额较大。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9万元,较上年增加67.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预算增多。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5.05万元,上年结转50.02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61.5%;项目支出58.1万元,占总支出的38.5%。

图片2.png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5.07万元(含上年结转50.02万元),较上年增加6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预算增多和上年结转金额较大。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9万元,较上年增加67.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预算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5.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82万元。(支出余额差0.01万元,由保留两位小数时四舍五入导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72万元、公用经费17.09万元。人员经费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6.82万元;公用经费中包括:办公费0.64万元、印刷费0.48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9.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万元(支出余额差0.01万元,由保留两位小数时四舍五入导致)。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收支。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收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办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决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万元,其中:办公费0.64万元、印刷费0.48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差旅费9.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产生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支出余额差0.01万元,由保留两位小数时四舍五入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无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神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