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拟定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宣传、教 育和培训工作;起草全市卫生计生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全市卫生计生服 务资源。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对重大疾病实 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 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 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 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信息。
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 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卫生计 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 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体系 建设,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 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 化。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 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 - 3 - 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 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 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组织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 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省、市基本药物政策,拟定基本药物采购、 配送和使用的政策。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以及动态监测工作。依法 调查取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组织、 指导、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孕前产前检 查、母婴保健、生殖健康等服务,组织有关计划生育的医学鉴定、 事故鉴定。制定和组织实施优生优育的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 发生率;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提高出生 人口素质、优化出生人口性别结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 工作;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的日常工作;监 督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8.建立健全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再生育、计划生育家 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 娠手术等业务的审批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履 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做好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 策的衔接。
9.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 理工作。
10.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 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 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
11.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 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和计划生育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组织 实施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12.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 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 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开展 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 析研究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日常工作。
17.负责对本系统内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 行政监管责任。
18.负责对本领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化,提升了群众就医获得感
今年公立医院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在11月,神木市医院完成了三级医院的现场评审,这对公立医院的改革是一个关键点。一是继续深入推进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4月份,市医院对9个中层领导岗位面向全院范围进行了公开招聘;二是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组建完成了DRGs工作组,完成了数据对接、软件接口以及对全院医护人员关于DRGs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内容的培训等工作;三是不断创新便民服务设施,在原有的便民服务设施配置的基础上,增加导医人员,实施“一站式”服务。运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化预约诊疗服务,极大地缓解了门诊“三长一短”问题。
(二)不断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了群众安全用药
今年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配备了领导,并设立了单独的办公场所,在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加强。一是围绕药品“三统一”药款结算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完善各种制度,保证账务清楚,提高结算周期时间,提高结算率。二是督导落实药品“三统一”网上采购工作,2017年医疗机构网采工作覆盖率由去年的86%提高到现在的100%,实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三是实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加快药品耗材生产流通新秩序。市医院于今年3月启动药品采购“两票制”。目前市医院药占比33%左右,基本药物品规比例达50%,基本解决了“以药养医”不合理现象。
(三)巩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今年,新农合参保居民人数为393745人,参保率达99.93%。截止10月份,城乡居民累计报销622463人次,报销资金为23670.17万元,切实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了大保当、锦界、乔岔滩卫生院的建设,新建了万镇、永兴、花石崖三所卫生院。根据各卫生院业务需求,为21个镇(办)卫生院配备DR、彩超、心电图、生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了中医四诊设备、牵引、理疗、熏蒸机等中医设备,并继续实行家庭签约服务。二是继续推进市医院与大柳塔、店塔、高家堡等8所中心卫生院市镇一体化工作。市级医疗机构各类医技人员共有292人分别到18个镇(办)卫生院进行支医活动。三是持续做好中青年技术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今年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36名,加强人才储备。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HIS)。
(五)持续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
扎实推进12大项46小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了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和签约服务,截止10月底共签约服务97248人,签约率为21.18%,其中贫困人口6569人,签约率为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23019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1274人,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5236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687例,较上年明显提高;完成0—6岁儿童预防接种10万余针次,接种率达99.6%,预防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孕产妇健康管理2435人,管理率38.6%;认真落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场所监督检查,立案176起,行政处罚63.42万元,目前行业规范工作仍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
(六)切实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疾病专病专防策略,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提升综合监督执法能力。二是扎实完成了人口计生任务指标,人口出生率为15.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6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100;持续开展“三大”计生惠民工程(“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家庭创业”工程),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积极推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
(七)加强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共印刷健康教育资料20余万份,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239期(不含村卫生室),开展健康咨询讲座244次(不含村卫生室);二是积极开展改厕工作。累计改厕9800余户,今年农户室内建卫生间503个,神木城区、店塔、锦界、栏杆堡等镇新建公共水厕50个,年内改厕投入1150余万元。三是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发放病媒生物防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投资110万元,对市城区32平方公里全年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滨河路装景观式太阳能灭蚊灯26个。
(八)真抓实干,精准扶贫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自2017年5月5日开展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以来,健康扶贫办划定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任务,把握了节点,落实了责任,强化了管理。一是精准识别。神木市现有2016已脱贫及2017在册贫困人口4794户,9210人,其中因病致贫1431户、3365人,因病致贫率36.5%。患大病76人,慢病2857人,重病371人。二是落实健康扶贫政策。9210个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及大病保险个人自付部分全部由市财政代缴。贫困人口全民免费医疗卡每人每年存入100元;新增贫困人口慢性病29种,限额补助比例提高20%以上。实施全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兜底保障“四重保障”,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将残疾人医疗康复报销项目扩大为29种并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村卫生室、镇(办)卫生院免一般诊疗费,镇(办)卫生院住院免起付线,报销比例100%;市级医院免收住院押金,合规费用报销比例100%;市外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由30000元降为3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全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民政医疗救助70%,全民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由重大疾病兜底保障补足90%。截止2017年12月20日,贫困人口共住院3021人次,总医疗费3037万元,实际报销281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2.7%,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七是利用高科技手段选择生育现象仍然突出,出生性别比仍然偏高,B超管理难度较大。八是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突出,由于政策等诸多原因,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较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 2 个正科级内设机构(爱卫办、 医改办)、11 个内设科室(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 与妇幼家庭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信息科、规财科、核算中心、人事与宣教科、药政与中医药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医政监管 科、健康扶贫办)。 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 10 个局属科级事业单位(市医 院、卫生监督所、农合办、疾控中心、药管中心、服务中心、地 病办、干职办、人调队、流动办)和 21 个镇(办)卫生院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神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
2 | 神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神木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4 | 神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5 | 神木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
6 | 神木市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
7 | 神木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8 | 神木市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
9 | 神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队 |
10 | 神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
11 | 神木市医院 |
12 | 神木市神木镇中心卫生院 |
13 | 神木市神木镇麻家塔卫生院 |
14 | 神木市神木镇西沟卫生所 |
15 | 神木市神木镇永兴卫生院 |
16 | 神木市神木镇解家堡卫生院 |
17 | 神木市大柳塔镇中心卫生院 |
18 | 神木市孙家岔中心卫生院 |
19 | 神木市中鸡镇中心卫生院 |
20 | 神木市尔林兔镇中心卫生院 |
21 | 神木市店塔镇中心卫生院 |
22 | 神木市锦界镇中心卫生院 |
23 | 神木市大保当镇中心卫生院 |
24 | 神木市高家堡中心卫生院 |
25 | 神木市高家堡镇乔岔滩卫生院 |
26 | 神木市贺家川镇中心卫生院 |
27 | 神木市贺家川镇太和寨卫生院 |
28 | 神木市花石崖镇中心卫生院 |
29 | 神木市万镇卫生院 |
30 | 神木市沙峁镇卫生院 |
31 | 神木市马镇镇中心卫生院 |
32 | 神木市栏杆堡镇中心卫生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
示例: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9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176人;实有人员1025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007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5331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481.63万元。合计支出53808.5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447万元。本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合并所致。并且为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投入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53313万元,其中财政收入26409.73万元,事业收入26660.76万元,其他收入242.5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53808.56万元,基本支出25858.56万元,项目支出2795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409.73万元,较上年增加1148.61万元。本年支出27084.89万元(提取上年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901.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财政资金226.36万元)较上年增加2873.24万元。本年收入支出增加是由于卫生和计生合并所导致,为保障卫生和计生事业的发展收入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71万元,用于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障福利缴费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53.1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440.36万元,210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803.64万元,21002-公立医院支出12313.08万元,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675.62万元,21004-公共卫生支出2789.99万元,21006-中医药支出65万元,210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07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的正常业务发展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14593.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51.34万元。详附明细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1.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公务接待费22.16万元,接待429批次,3283人次。
2、培训费支出116.91万元,根据中省市的要求用于卫生和计生事业的业务发展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12.53万元,用于卫生和计生的会议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未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472.97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41.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1.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6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3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3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公共预算拨款:反映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额。
6、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出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9、基本公共卫生: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