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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本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2、制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组织对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和实践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拟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措施与办法。

3、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 、步骤;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和学校布点。

4、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

5、按照财政预算、决算和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全市教育经费。

6、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提高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制定全市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及特殊教育的招生计划。

9、负责大学、中专、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农民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的巩固与提高;负责民办学校、幼儿园等机构的审批。

10、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妇女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目标任务、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攻坚之年。我局围绕《2017年教育系统工作要点》,以“党风廉政”、“两学一做”、“作风整顿”、“精准扶贫”、“追赶超越”、“三项机制”为重点,以“补短板、细管理、重落实、促发展”为举措,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加强行风建设,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有效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一)教育行风建设效果明显

1、以“两学一做”夯实系统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了党员示范岗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了调查研究,强化了密切联系群众、全力服务社会的意识。

2、以师德建设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了《师德十条禁令》、《神木县教师从教行为十个不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师德规范学习观摩活动,修订完善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树立了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

(二)教育追赶超越全面推进

研究制定了《神木县教育局关于加快教育事业追赶超越的实施方案》,并就如何按照追赶超越要求推进教育实际工作进行了大讨论,先后召开了3次追赶超越调度会和6次大讨论,完成教育事业发展讨论稿51篇。

(三)教育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以“治贫先治愚、扶贫必扶智”为思路,以提高“四率一度”为重点,积极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和控辍保学工作。建立了贫困学生建档立卡制度,完善帮困资助体系,强化控辍保学监管,建立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四)教育教学工作规范运行

1、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督导检查。围绕教育局年初印发的《学期目标任务书》,教育督导室组织了30多名专兼职督学,对全市53所中小学的办学行为、活动开展等情况分4次进行了检查指导。教育局幼教办联合财政局组织了4个检查组对全市133所幼儿园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教育局基教办先后组织了12个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的党建工作、教学常规、德育活动、后勤管理工作进行了4次专项检查。

2、以达标抓落实,以创建促发展。教育局结合全市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布置了“三个一”工程、“新标准·大规范”、“三通两平台”等3项达标和模范党支部、课堂教学改革示范学校、“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实验教学示范学校、文明校园、特色学校、校园文化示范学校、平安校园、后勤管理精细化示范学校、幼儿园标准化食堂、各级示范学校、各级示范幼儿园等12项创建工作。

3、推进校长管理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推进校长聘任改革。出台了《关于推行校园长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细化了校园长聘任办法和任期考核管理办法,将全市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全部列入聘用范围。二是补充紧缺学科教师。按照“有岗无编、同工同酬”的方式,公开招考300名小学辅导员,有效解决城矿区小学教师短缺问题。三是加强教师业务培训。为全面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利用暑假对全县幼儿园园长、幼儿骨干教师进行了分批次、分阶段三级交叉式“523”培训,先后组织了全市3200多名公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业务能力考试;先后组织了10批1200人次赴山东、安徽等教育发达省市进行教师业务提高培训。

(五)学生德育活动丰富多彩

2017年,按照“新要求·大实践”德育要求,不断加大社团覆盖率,推进社团活动课程化,按校组织开展了学生艺术社团活动评比和幼儿才艺展演活动,推进了学校美育工作。

(六)重点项目建设稳步实施

1.按照中省市部署要求,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加快了中小学附属园分离工作和住宅小区幼儿园公办化改进步伐,新开办了仕嘉名苑、聚福家园、和谐家园三所住宅小区幼儿园,补齐学前教育公办不占主导的短板。

2.按照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完成了西沙小学新建、气象路小学新建、第九小学迁建、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店塔中学迁建、第二小学扩建、第三小学扩建项目的征地及前期工作。完成了第十一小学新建、锦界第二小学新建和第六中学回收改造工程,并于秋季开学顺利开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参加决算单位70个,一级决算单位1个,二级决算单位69个。(我部门实有单位90个,其中报账单位20个并入其他单位决算)。

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教育局机关

2

教育中心(报帐单位)

3

招生办(报帐单位)

4

中小学后勤服务中心(报帐单位)

5

标准化电教馆(报帐单位)

6

学生资助中心(报帐单位)

7

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帐单位)

8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帐单位)

9

中国教育工会神木市委员会

10

神木市特殊教育学校

11

神木市职教育中心

12

神木中学

13

神木市第四中学

14

神木市第七中学

15

神木市第二中学

16

神木市第三中学

17

神木市第五中学

18

神木市第六中学(报帐单位)

19

神木市第八中学

20

神木市第九中学

21

神木市第十中学

22

神木市第十一中学

23

神木市矿区中学

24

神木市大柳塔中学

25

神木市大柳塔九年制学校

26

神木市尔林兔中学

27

神木市中鸡中学

28

神木市孙家岔九年制学校

29

神木市永兴九年制学校

30

神木市锦界中学

31

神木市大保当中学

32

神木市沙峁九年制学校

33

神木市栏杆堡九年制学校

34

神木市马镇九年制学校

35

神木市第一小学

36

神木市第二小学

37

神木市第三小学

38

神木市第四小学

39

神木市第五小学

40

神木市第六小学

41

神木市第七小学

42

神木市第八小学

43

神木市第九小学

44

神木市第十小学

45

神木市第十一小学(报帐单位)

46

神木市矿区第一小学

47

神木市大柳塔第一小学

48

神木市大柳塔第二小学

49

神木市大柳塔第三小学

50

神木市尔林兔小学

51

神木市中鸡小学

52

神木市李家畔小学

53

神木市刘石畔小学

54

神木市店塔第一小学

55

神木市神华铁路小学

56

神木市西沟小学

57

神木市锦界第一小学

58

神木市锦界第二小学(报帐单位)

59

神木市大保当小学

60

神木市贺家川小学

61

神木市万镇小学

62

神木市乔岔滩小学

63

神木市高家堡小学

64

神木市第一幼儿园

65

神木市第二幼儿园

66

神木市第三幼儿园

67

神木市第四幼儿园

68

神木市第五幼儿园

69

神木市第六幼儿园

70

神木市第七幼儿园

71

神木市第八幼儿园

72

神木市第九幼儿园

73

神木市第十幼儿园

74

神木市第十一幼儿园

75

神木市第十二幼儿园(报帐单位)

76

神木市恒源首府幼儿园(报帐单位)

77

神木市美好五龙聚幼儿园(报帐单位)

78

神木市聚福家园幼儿园(报帐单位)

79

神木市仕嘉名苑幼儿园(报帐单位)

80

神木市和谐家园幼儿园(报帐单位)

81

神木市大柳塔第一幼儿园

82

神木市大柳塔第二幼儿园(报帐单位)

83

神木市大柳塔第三幼儿园(报帐单位)

84

神木市锦界幼儿园(报帐单位)

85

神木市大保当幼儿园(报帐单位)

86

神木市店塔幼儿园

87

神木市孙家岔幼儿园

88

神木市尔林兔幼儿园

89

神木市中鸡幼儿园

90

神木市李家畔幼儿园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教育局行政编制人员13名,事业编制人员7名,退休人员共2名,实际上卡22名; 下属事业单位70所,事业编制人员4740名,离退休人员共1134名(离休3名,退休1131名),实际上卡5874名;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12名,遗属补助人员279名,下岗再就业人员19名,经人劳局批准单位临聘人员513名。

图片18.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教育局部门决算收入10334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年初结转结余8670.81万元;2017年教育局部门决算支出10689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教师队伍加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学校幼儿园享受目标责任奖励金等。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03343.27万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19025.02万元、普通教育66975.48万元、职业教育7664.68万元、特殊教育572.47万元、进修及培训18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131.66万元、住房保障4763.37万元、其他2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06894.38万元,

其中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7329.91万元、普通教育支出71462.21万元、职业教育支出8363.58万元、特殊教育支出647.14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93.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3.37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319.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万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10334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68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67.41万元、项目支出39926.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教师队伍加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学校、幼儿园享受目标责任奖励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9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67.41万元、项目支出39923.9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55095.37万元、公用经费11872.04万元。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为:教育支出9799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3.3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67.41万元: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12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2.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1.50万元),普通教育支出5011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423.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88.34万元),职业教育支出6311.71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46.3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65.40万元),特殊教育支出41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4.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15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0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1.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31.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3.37万元,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万元,结余21万元下年度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8.68万元,较上年149.9万元减少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5.74万元较上年51.17万元略有增加;公务接待52.94万元,较上年同期99.53万元减少47%,主要原因是全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培训费支出198.67万元,较上年同期175.62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各学校加大教师业务知识及业务水平培训。

我部门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计831批次、7172人次、人均73.81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部门无会议费收支。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部门暂未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今后我局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41.49万元。其中办公费59.55万元、印刷费7.37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差旅费35.64万元、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劳务费11.57万元、工会经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4万元、维修护费7.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报表的填报口径与上年略有调整,故在此不做上下年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55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898.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0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650.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教育局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神木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