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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神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承担土地、房屋、林地、草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工作。

(八)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九)承担规范土地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十)参与水资源调查,协同市水务局管理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资源的过量开采和污染。

(十一)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基金使用,拟定土地资源参与经费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二)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十三)负责基本农田保护;

(十四)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十五)负责全县的土地征收、土地储备;

(十六)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和土地登记;

(十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工作;

(十八)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推进和实施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地块、面积、图册、人员、责任五落实,全市耕地保有量158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118万亩。全年,实施土地开发项目11个,总规模9568.6亩,其中已竣工项目6个,总规模7264.43亩,新增耕地6462.7亩;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6个,总规模21496.65亩,其中已竣工项目2个,面积9329.1亩;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个,总规模1020.6亩,已竣工并通过市局验收;

(二)保障经济发展,强化服务意识。继续做好中省市重点项目用地的用地保障工作,全年为东过境公路、靖神铁路等重点项目及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用)土地9918.05亩,兑付各类补偿款1.59亿元。

(三)规范土地市场,提高利用效率。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动态监管,掌握实时信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跟踪服务,促进已批土地及时高效利用。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按照市政府批而未供土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全市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清查整治工作,其中78家用地单位已完成供地,批而未供土地数量由年初占全榆林市的37.2%下降为14.09%。全年累计出让国有土地68宗,面积5885.763亩;划拨土地10宗,面积1534.012亩;地价备案审核土地共428宗;转让过程中出让土地318宗,面积177.83亩;全年征收出让金4.09亿元,农转征项目累计供地率为78.8%。

(四)强化地籍管理,落实节约集约。与规划调整相衔接,协调推进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我市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118.04万亩,基本农田片块平均面积为69.11亩,城市周边范围内划定面积为9388.49亩,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和集中连片程度较之前均得到提升,实现了划定数量、质量双提升。基本农田数据库通过质检并上报国土资源部验收。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3月底通过了榆林市联合验收组初步检查验收,在初验后成立两个工作组对各标段的调查成果进行了两次核查,督促作业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申请榆林市国土资源局进行验收。
(五)完善窗口建设,推进数据整合。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窗口统一受理业务、内部传递材料、集中办公,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年累计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2407份、不动产登记证明 2447份、司法查封757份,发证正确率达100%。加快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通过专网接入榆林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了登记、交易档案、发证的数据信息共享。按照全市不动产登记推进会议安排部署,高效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累计扫描档案14.75万卷,约388万页,录入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16.25万条。目前,项目招标、资料收集、档案扫描、提取录入已完成,关联挂接完成80%。

(六)用好用活政策,落实搬迁任务。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推进各类搬迁任务。2017年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点16个,搬迁1242户347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6户100人,避灾搬迁1084户3020人,同步搬迁112户353人。截至目前,主体封顶923户,主体在建244户,基础工程75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建主体全部完工,兑付搬迁补助6749万元。加快推进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14个各安置点水、电、路、讯配套到位,正在进行后续工程。做好安置点产业配套,投资53万元为4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配套羊子435只。

(七)加大监察力度,打击违法用地。深化动态巡查制度,始终把预防违法违规案件放在执法监察工作的首要位置,全年开展巡查工作2173次4319人次。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9.94%,整改查处工作累计收缴罚款216.53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17.45万㎡,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933㎡,立案率、履职到位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6.3%。重视信访和权属调处工作,信访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全年接待信访事项21件56人次,立案18件,按时办结回复12件,近期受理的6件正在办理中。全年没有因信访、权属纠纷案件办理不及时而造成越级上访。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13家事业单位决算。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国土资源局(本局)

行政单位

2

神木市地价评估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神木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城郊分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神木市国土统征储备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神木市土地整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锦界分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店塔国土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大柳塔国土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沙峁国土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花石崖国土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孙家岔国土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

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4

神木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9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0人;实际在职205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补助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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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和原因

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15974.68万元,比2016年决算总收入12221.07万元增长30.71%,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储备资金增加和土地整治项目增加。

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20999.81万元,较2016年决算总支出7046.74增长198.01%,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储备资金增加和土地整治项目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1597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74.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28.4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10446.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5174.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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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当年支出2099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68万元,项目支出18537.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9.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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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变化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974.68万元,总体上相比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2221.07万元增长30.71%,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储备资金增加和土地整治项目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99.81万元,总体上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046.74万元增加增长198.01%,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储备资金增加和土地整治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68万元、项目支出5566.88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64.01万元、公用经费498.6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9.56万元,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8万元、农林水(类)支出848.5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6956.31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9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4.0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3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56万元。公用经费498.6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446.2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52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2970.25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项目。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59万元,具体为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相比2016年没有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2.89万元降低了44.98%,主要原因是我局健全规范支出行为,压减了不合理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没有发生变化。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购置土地及矿产执法用0车辆,车辆费用支出43万元(含税费),车辆保有数为12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3人次、经费1.59万元。

2、本局无培训费支出。

3、本局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无年度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示例: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土地招拍挂制度:是国家土地资源出让、买卖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简称,具体是指国家在土地出让或者买卖程序中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政策或规定。

该方式作为我国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指定方式,对规范土地市场、提高政府的对城市土地的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附件:神木市国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