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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各镇办人民政府和锦界工业园区、柠条塔工业园区、燕家塔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煤矿事故除外),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积极配合中省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及以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工作;负责乙种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总量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审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建设前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建设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对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查备案。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相应考核;配合省市安监局做好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九)负责全市安全评价、安全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十)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市安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首要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作为主线贯穿工作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系统建设,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等制度,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职业危害防控能力、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执法监察能力,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落实党政同责及部门监管责任。市安监局把强化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为抓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执行《神木县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坚持“三个必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2、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市安监局严格落实《神木县关于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办法》,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健全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地方党委政府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检查。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切实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全市落地生根,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加强学习、领会文件的同时,将其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新招录37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安监局各工作岗位,增强了安全监管力量。二是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市委组织部印发了《神木县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于今年举办一期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干部及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三是聘请常驻安全生产专家。我局聘请安全生产常驻专家2名,主要为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工作出谋划策,并通过专家经常“手指口述”的培训,逐步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监管队伍。四是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工作机制。市安监局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优势,在危化行业开展三次专家会诊。

4、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契机,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全市各级结合季节特点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30余次。

5、认真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监局委托中国化学品安全生产协会,对10户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培训、指导开展风险辨识,现场核对风险辨识情况,核查风险管控效果,汇总、分析、审核风险辨识结果、建立风险数据库四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对于不含重大危险源的危化企业,经风险管控培训、企业前期准备和专家指导通过对重点危化企业的风险辨识、评估,逐步建立“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实施风险公示和风险管控。

6、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全局确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石材加工、水泥搅拌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共检查企业70余家,发现各类职业卫生问题600余条,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企业20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企业15户。

7、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执法年和安全发展模范镇办创建工作。一是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二是着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改良安全装备,改造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三是从制度建设、源头治理、分级管控、创新监管等多个方面,紧扣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通过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模式,构建了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8、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利用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大型生产企业、大型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广告牌、电子广告屏播放安全宣传短片、公益广告等。在境内高速公路、县乡公路、乡村道路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知识宣传标语;在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短信平台发布了安全公益短信。二是举办安全资格培训班,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咨为契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2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74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27人、临聘人员3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总收入4173.37万元,总支出4173.37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2680.95万元,增长率为179.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增加,加大了安全宣传力度,加强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新增了临聘人员经费支出等。

2、2017年度收入总计4173.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52.3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821.0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 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7年支出总计4173.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8.19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57万元。

(2)项目支出3657.2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3.21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384.05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37.92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52.3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9.93万元,增长率为124.63%。财政拨款支出4035.45万元,较上年增加3364.05万元,增长率为501.05%。增长原因主要是安全生产专项增加,新增了临聘人员经费支出等。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5.45万元,主要是局队人员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和开展省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项目支出。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万元,主要用于局队离退休人员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96.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经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33.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1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7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率为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4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4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率为13.67%。现有公务车保有量2辆。费用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严格控制。主要用于到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增长率为155.88%。全年接待7批次,人数65人。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有关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支出行为,检查接待增多。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分未发生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52.3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3万元,比上年增加9.5万元,增长率为12.48%。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我局推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为,办公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2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0.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5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64.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神木市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