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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8、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9、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11、承办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削减资质认定项目,实行先照后证制和认缴登记制度,简化企业注册便利化。2017年全市新登记各类企业1753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75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675户。全面实施个体户“两证整合”,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开通了微信办照,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平台上即可申请办照,目前通过微信平台新办企业15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个体工商户870户。2、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创新工商监管机制,推动工商监管从依靠市场巡查向信用监管转变,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建成。3、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确保案件办理规范、程序合法。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97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163起,一般程序案件134起,共计罚款总额149.2964万元。4、质量提升及品牌创建工作,加强民营企业品牌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5、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局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继续拓宽消保维权渠道,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08件,来电来访266人次,办结302件,办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6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神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1个预算单位,属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机关,局机关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情况:核定编制行政人员有78人,参公事业编制数为14人,合计核定编制数92人,实有在职人员151人(其中行政人员78人,工勤人员14人,自收自支人员14人,协管人员45),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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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2400.62万元,其中公共决算拨款收入1858.8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41.74万元。

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局共计支出决算2400.62万元。其中支出决算2175.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4.71万元。支出决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共2059.66万元,占支出总额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1万元,占支出总额 3.26%;住房保障支出37.94万元,占支出总额1.5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收入决算2400.62万元,2016年收入总计2028.7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33%。增长原因主要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及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故财政预算增加。

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局支出决算2175.91万元,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局支出总计1487.0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6.3%。原因主要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及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故专项业务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全年支出决算2175.91万元,基本支出1877.10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98.8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全年基本支出1877.10万元,较上年增长了37.63%。其中:人员经费1244.05万元,较上年增长35.07%,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其中: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9.7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33.0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2.96%。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9.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97万元,均较上年减少。“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且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7年度公务接待2批次,共26人,陪客6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97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产生培训费0.6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未产生会议费。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18年本部门将继续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决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32.86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41.525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26.7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9.7235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65.0340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我单位通用设备416.488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11.3067万元;专用设备7.3518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88.362336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我局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神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