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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四)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情况

1、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做好中国质量管理奖、陕西省质量管理奖、陕西省名牌产品推荐及地方特色品牌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

2、做好省级第七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帮扶神木县红碱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目标任务有条不紊进行。

3、按照省局安排,积极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省局委托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

4、组织好质监利剑行动。重点对农具、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等开展执法检查。办理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按时报送各类执法统计信息。

5、严格落实辖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备案制度和行政观察员制度,全面建立辖区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档案;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力度;积极配合省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6、加强法治质监建设。通过开展普法,加大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监督;利用重大节日、节点开展好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法治水平,做到行政诉讼无败诉,行政复议无撤销。

7、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为重要载体,积极申请“神木小米”“神木黑豆”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发挥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和引领作用,协调、监督受保护产品产地主管部门及时申请标准立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名片。

(二)重点任务

1、按照“扫除死角、把控风险、补齐短板”工作要求,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为载体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签订率达到100%;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换证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好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完成各项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完成省局安排的各类专项整治;完成燃煤锅炉节能攻坚战、长输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年度任务;做好辖区许可单位的监督检查;96333平台运行顺畅、有效;组织部署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之内。

2、深入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继续围绕规模以上耗能企业宣传贯彻《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进行审查,促进企业实现节能增效;加强市场计量监管,完成热量表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整治过度包装商品市场监督检查,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全面完成镇(乡、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试点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白领派遣人员5人,协管人员2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神财预【59】号文件,年初安排预算719.6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8.70万元,合计支出102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17万元,项目支出519.16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719.62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6年度年初结转结余308.70万元,合计1028.32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2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17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正常开展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各公用经费,占到总支出的67.56%;项目支出519.16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到总支出的32.44%。我局主要包括煤矿专用检衡车运行费、计量证书编印费、车载气瓶检定装置购置费、临聘96333人员工作经费、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工本费、2017年度执法人员着装费、全市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惠民服务工作经费、开展全市计量器具,抽样产品委托送检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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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到位,无结余。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17.88%,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34%,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5.72%,原因为新增编制外人员财政未预算人头经费,人均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7.93%,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09.31%,是为新增单位办公设备、检测设备、开展单位日常专项工作的支出。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减少情况。

2017年度财政预算款719.62万元,上年度财政款876.3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7.88%,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719.62

719.6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23.19

623.19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623.19

623.19

2011701

行政运行

299.08

299.08

2011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6.40

36.40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85.69

85.69

2011707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98.36

98.36

2011799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103.66

103.6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19

52.1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2.19

52.1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3.95

43.95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8.24

8.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4.24

44.2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4.24

44.2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4.24

44.24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028.32

509.17

519.1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31.90

412.74

519.16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931.90

412.74

519.16

2011701

行政运行

322.09

322.09


2011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6.40


36.40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85.69


85.69

2011707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384.06


384.06

2011799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103.66

90.65

13.0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19

52.1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2.19

52.1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3.95

43.95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8.24

8.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4.24

44.2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4.24

44.2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4.24

44.2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比上年减少17.88%,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励行节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款支出1028.3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嘱人员补助款)、住房保障支出44.2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89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322.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4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85.69万元、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03.66万元

这三项主要用于日常经费的支出;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384.06万元,用于补充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款基本支出50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44.2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2批次、18人次)比上年减少了0.38万元,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励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5.0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6万元,为加强职工业务水平及执法办案能力派专业人员外出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与2017两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8.32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及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体比上年减少17.88%,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增加9.34%、人均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5.72%二者主要原因是新增编制外人员财政未预算人头经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09.31%,主要用于补充办公设备、检测设备的支出及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0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3.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4.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帐面体现共有车辆8辆(其中5辆已交公车办但未下帐),实际在用车辆3辆(公务用一辆、加油机专用检测车一辆、特种设备应急车辆一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神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