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决算公开 / 2017年财政决算公开目录 / 正文

神木市中小企业促进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集中区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及考核,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有关问题,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成长。

(四)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评价和考核;加强对资金、电力、水、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供需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服务机构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开展购买服务。

(六)负责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七)指导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

(八)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

(九)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催生小企业;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的合法权益。

(十)负责对本系统内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十一)严格履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据统计,我市共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户,限上批零住宿餐饮企业2户,规模以上服务业4户。“助保贷”业务稳步推进。

(二)积极组织我市优秀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

(三)积极申报省、市各类扶持企业项目,争取扶持资金有效缓解了部分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企业品牌创建。

(五)加强考核和运行监测分析,督促中小企业按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平台和陕西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系统上报数据。

(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就业增收的主渠道作用。

(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

三、2017年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和报账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共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9人,工勤1人,“白领”大学生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图片1.png

人员情况柱状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我局收入合计338.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3%,减少的原因为:报榆林市专项资金项目额度减少。2017年支出合计347.61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18%,支出减少的原因为:报榆林市专项资金项目额度减少。

图片2.png

2016-2017年决算收入对比图

图片5.png

2016-2017年决算支出对比图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我局收入合计3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8.7万元,占总收入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我局支出合计34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1万元,约占本年支出的58.29%,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45万元,约占本年支出41.71%。主要为推动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图片3.png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338.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榆林市专项资金项目额度减少。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47.61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1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榆林市专项资金项目额度减少。

图片4.png

2016-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图

图片5.png

2016-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对比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61万元,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3.8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和项目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2.95万元,主要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

图片9.png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61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185.24万元,公用经费17.37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图片7.png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无会议费支出,无培训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无专项业务经费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47.43万元,占基本支出72.77%,比去年增加28.14万元,同比增长16.13%。其中:基本工资67.19万元,津贴补贴22.25万元,奖金16.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2万元,绩效工资5.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6%。其中:退休费6.48万元,抚恤金14.30万元,生活补助4.08万元,住房公积金12.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我局无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中小企业促进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