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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和治安事故。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6、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7、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体性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9、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乡镇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1、加强武警、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2、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的监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在神木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总要求为遵循,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维稳这条工作主线,牢牢把握神木撤县设市这一历史机遇,聚焦“五新”战略任务,奋力追赶超越,主动适应维护稳定面临的新形势,不断积累高效履职需要的新动能,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五大新突破,呈现出五大新亮点,实现了五大新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公安局(机关)

2

神木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3

神木市看守所

4

神木市公安局大柳塔公安分局

5

神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部门人员情况(人员情况属涉密事项)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29148.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1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58.97万元,项目支出9007.14万元。较上年增加3447.71万元,增长原因是上年待支项目资金结转。

1、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29148.48万元,其中机关12858.24万元,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9300.96万元,看守所1341.06万元,大柳塔公安分局998.95万元,交通警察管理大队4649.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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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支出27174.46万元,其中机关12461.11万元,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8749.02万元,看守所1291.58万元,大柳塔公安分局983.9万元,交通警察管理大队3688.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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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本部门收入29148.48万元,较上年增加3447.71万元,增长原因是上年待支项目资金结转。本年支出27174.46万元,较上年增加6288.04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未完工项目在本年度中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支出27174.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720.9万元,道路交通管理3293.6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1107.46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3203.18万元,离退休支出552.43万元,住房公积金1296.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基本支出1816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73.85万元,公用经费3793.4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共支出758.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43万元,公务接待累计146批次,1259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3.34万元,增长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了10辆。我局目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8辆,新增巡防车6辆、事故专业用车4辆,公车办租用车辆52辆,共190辆(不含工程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涉密车辆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221.06万元,较上年减少9.44万元,减少原因是精减培训人员,例行节约。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25.74万元,较上年增加18.61万元,增加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两次省级公安工作会议。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决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3.48万元,较上年减少34.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34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4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9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506.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3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1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神木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公安局  

2018年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