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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神木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订全市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制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审批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指导全市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全市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发展,提升水平,着力增强全市粮食调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改善粮食流通方式,提高粮食流通效率,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切实提高粮食流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二是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修订出台《神木市县级储备管理办法》,完成县级400万斤储备粮的轮换任务。三是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大力开展科学保粮,提升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库存储备粮实现“科学储粮五项新技术”,科学保粮率达70%以上,“一符四无”储粮率达到90%以上。四是在完成“放心粮油”网络,强化粮食质量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放心粮油”网络向村镇、社区延伸,建立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动态管理机制,巩固“放心粮油全覆盖”成果。五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定期开展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查处打击扰乱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六是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完善全市军供体系,加强基层军供网点建设,实现军粮配送“六统一”。七是积极推进粮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粮食局纳入2016年财政决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为市粮食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为市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与上年相比机构无增减变化。

编制人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局机关在职人数6人,离休2人,退休9人;下属事业单位在职12人.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42.0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2.02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和养老统筹减少。

2016年支出242.02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减少52.02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工资福利收入(在职)14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离退休)78.25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收入12.56万元,基本建设收入5万元,合计收入242.02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14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78.25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2.5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万元,合计支出242.02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42.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在职)14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78.25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2.5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公务招待费2.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本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收支。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