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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畜牧兽医事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提出全市畜牧兽医、畜禽屠宰管理、饲料工业、草原保护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全市畜牧兽医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和日常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

3、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并组织实施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草原防火和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全市饲料工业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及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场的面源污染防治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6、负责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草种生产经营、畜禽屠宰、兽医医政等行政许可和行业准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承担全市畜牧兽医人才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8、负责全市畜牧业信息化建设、畜牧产业经济运行情况及畜禽养殖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市畜牧业生产及畜产品市场供求与价格状况进行预测和研判。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4人,下设5个下属机构,21个基层畜牧兽医站。

1、神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经费全额预算。

2、神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全额预算。

3、神木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经费全额预算。

4、神木市草原工作站,经费全额预算。

5、神木市种羊场,经费全额预算。

7、神木市(21个)镇(办)畜牧兽医站,经费全额预算。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14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2.42万元。较2015年6624.692万元,下降2.2%。

2.支出总计3887.92万元。较2015年支出3298.992万元,增长588.928万元,增长1.8%。

(1)基本支出1798.65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1695.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2.96万元。

(2)项目支出2089.2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业务支出,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089.27万元。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30.4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29.9万元增长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4万元,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共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4万元;公务接待费9.14万元,本年度本系统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1306人次,共9.14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71.09万元。

2、培训费支出71.09万元,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特别是对镇、村两级动物防疫人员技术培训有所加强。

3、会议费支出0万元, 2015年支出0万元。

(三)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度我单位凡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资产购入、软件购置、工程项目,均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木市畜牧兽医局公开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