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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兰炭产业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研究全县兰炭产业发展战略,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编制全县兰炭产业集中区建设管理规划;3、组织开展兰炭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统一的行业管理;4、负责兰炭企业产品销售的计划管理,协助煤炭部门搞好兰炭产品销售票证监管;5、受有关部门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6、组织煤化工产业项目和市场调研,组织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7、组织拟订兰炭行业标准,并做好报批工作;8、指导兰炭企业兼并整合,促进全县兰炭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人员情况

我单位 共有预算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1个。

我办为县政府执行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9名,白领派遣人员5名,协管员2名,无离退休人员;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6年,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十项工作:1.拓展兰炭应用市场;2.积极开展兰炭新技术调研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3.实施神木兰炭商标管理工作;4.督促神木兰炭质量检测室正常运转;5.督促企业开展国家行业准入工作;6.加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7.加强环保工作,对未通过环保验收企业强化管理,加强调度督查,指导企业整改落实,力争全部通过环保验收;8.发挥神木兰炭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功能与作用;9.宣传利用好神木兰炭广告牌;10.修订神木县兰炭及相关产业的规划。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计430.25万元,其中:公共决算拨款收入430.25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决算38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5万元,项目支出247万元,年末结转资金43万元。

三、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140.2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8.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247万元,年末结转资金43万元。

1.大力宣传兰炭产品,积极拓展应用市场。年初,面对电石、铁合金需求萎缩,兰炭产品价格下滑、企业库存增加、亏损面不断扩大形势,积极拓展兰炭民用新市场,全年组织有成效的兰炭推广活动30多次。组织企业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年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年会、全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治理大会、全国煤炭交易会、丝博会、榆林煤博会、关中五市民用推介会、第二届低阶煤分质分级技术及产业化论坛,以及参加唐山、石家庄、青岛、潍坊、临沂等地散煤清洁替代活动等各类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10月26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的《民用煤燃烧环保综合治理技术指南》正式将兰炭纳入国家优质煤范畴予以推广使用,总计费用支出200万元。

2.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合力打造“神木兰炭”品牌。打造神木兰炭品牌。发布并启用《神木兰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商标使用、管理机制,首批授权10户优质兰炭生产企业免费使用“神木兰炭”商标进行市场建设,实施商标精细化管理,运行好神木兰炭质量技术检测室,支出25万元。

3.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创建新型现代化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机制,与各企业签订了《2016年度兰炭产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今年共有14户企业通过环保综合验收,截至目前,全县建成的60万吨以上47户兰炭企业,共有39户企业通过环保验收。针对全县型煤行业存在问题,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重拳整治,对兆隆煤业巨鼎洁净型煤等12户违法建有兰炭工段的型煤企业依法实施断电停产,有效的遏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恒源煤电、莱德、汇能3户企业成功获得了工信部组织的专家组的准入认可,实现了行业准,通过制定产业规划等支出22万元。

(三)三公经费

我办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798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用33820元,公务接待8978元,较去年基本持平,略微下降。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详情见附表)。


神木市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4日                 

神木市兰炭产业服务中心(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