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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神安委办发〔2019〕2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21 14:5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重点成员单位,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2018年11月份以来,全省先后发生4起疑似燃煤取暖中毒事件,共造成10人死亡。为深刻汲取此类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有效防范煤气中毒事故发生。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

我市冬季取暖时间早,取暖期较长,涉及面宽,且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部分企业职工宿舍、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均采用小煤炉或小锅炉取暖,安全隐患多,防范能力弱,稍有不慎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煤气中毒事故。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重点单位加强督查检查,落实责任措施。各镇街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村组、社区逐户进行宣传、逐户开展检查,切实做好冬季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市安委办将对各镇街、行业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二、狠抓检查,消除隐患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加强监测,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一是要立即开展拉网式检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对冬季取暖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立即对劳动密集型工矿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中区、无集中供热区、寄宿制学校、各类建筑施工工地、临时商品市场等重点部位的煤炉取暖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突出平房户、老人户、打工户等重点人群,重点检查用户是否懂得取暖安全常识、是否使用安全炉具、烟道是否堵塞、是否安装通风换气口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管,城市天然气供应企业要深入用户,加大对天然气计量表、入户管道、阀门安装位置、距离的检查,确保全面覆盖、不落一户。

二是要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企业的要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取暖设施立即进行拆除,安装使用符合规定的取暖设施,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要及时出台和完善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机制,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凡因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检查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大力宣传,提高认识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正确使用天然气和安全取暖常识宣传,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着力抓好平房片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劳动密集型工矿区、流动人口集中区等重点部位,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施工工地各类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重点人群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采取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常识,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气候变化频繁时注意保持室内通风,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确保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精心准备,科学应对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煤气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要加强统一协调,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调查、情况综合、信息上报和向社会发布工作。卫生部门要动员、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季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规律,从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预警监控、应急处置、人员物资等方面制订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援与应急反应流程,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确保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各镇街、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各基层单位和企业,层层贯彻落实。各单位务必于1月18日前将落实情况和预防措施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邮箱:smaj0912@163.com

联系电话:0912—8358803


神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