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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双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神安委办发〔2018〕24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20 09:24

各镇(办)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市201 8中秋节及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全力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中秋及国庆假日期间,广大群众出行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量骤增,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做好该时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下工作重心,以查促改,排查管控各类风险和隐患。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安全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按照“部门主管、属地管理、综合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各级、各部门、各重要单位、重要环节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实行专人盯守、24小时监控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办)、各部门节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道路交通方面:市交通局、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等;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做到白天见人,夜间见警灯;对从事客运的安全监管人员和司乘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做到“五不两确保”。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对各类客运车辆、旅游车辆要重点检查,对非法从事客运旅游的车辆要依法查处;要坚决杜绝各类客运交通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旅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旅游安全监管方面:市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镇办要把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的安全作为重点,监督经营单位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旅游场所的汽车、游船、索道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游乐设施设备,一律停止运营使用,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市公安消防大队、文体局等有关部门要对商场、大型超市、KTV、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疏散楼梯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未经整改验收合格不得恢复营业。

(四)煤矿安全方面: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重点镇(办)、重点煤矿企业的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非法的煤矿要坚决取缔,对“一通三防”隐患严重的煤矿和超生产能力生产而拒不整改的煤矿,一律予以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已关闭煤矿的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庆及中秋节日期间,安排好煤矿设备检修,保证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转,防止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

(五)危险化学品方面:市安监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查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超定员上岗的问题。

(六)非煤矿山方面:市安监局、发改局、矿管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和石油天然气生产运营的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和油气站库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非煤矿山和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

(七)建筑施工方面: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限期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八)森林防火方面:市林业局要加强安全检查,严禁游客带火种进入林区,严格控制好野外用火。森林防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火警,做到及时报告、扑救。明火扑灭以后,要派专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杜绝小火酿成大灾。

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开展民爆、教育、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坚持“四个一律”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格规范执法、清单管理、依法查处,坚持“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已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建立“一企一档”和隐患动态管理方案,并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五落实”。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责成专人认真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工作,定期准时上报统计报表和大检查进展情况。市安委办要严格督查,对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行动不积极、工作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值守,切实提高各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要加强“双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双节”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要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情况的发生,在节日期间每日传真报送值班情况。

联系电话(传真):0912—8358803。

邮箱:smaj0912@163.com

神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