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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神市监发〔2020〕275号

全市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四季度安全生产视屏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榆市监发〔2020〕353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整治任务

(一)重点检查对象

1.在此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以大型化工企业、LNG、CNG、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单位和充装单位、工业气瓶使用单位和充装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为重点。

2.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宾馆、饭店、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3.重点对气瓶安全综合整治,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综合治理,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空架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切实查处和整治一批特种设备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不健全,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2.使用未经注册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超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4.非法操作、无特种设备相应管理证和操作证件。

5.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规操作、违章指挥。

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不及时,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以及其它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二、时间和步骤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11月10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11月10日至11月19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9日)。在集中整治阶段,我局将组织监察人员进行督查检查,明确整改时限,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督查督导阶段(11月30日至12月10日)。对重点企业采取重点检查、跟踪检查,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同时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必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五到位”,以铁的责任担当、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办法治本,全力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标准实施处罚,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覆盖。

(三)严格责任,强化问责。我局在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力度,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