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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秋季动物防疫等工作的通知

神政办发〔2019〕104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17 14:5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深入贯彻全省秋季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扎实落实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动物防疫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秋冬季节是动物疫病的高发期,畜禽出栏量大、长途调运频繁、免疫保护减弱等情况,是动物疫情传播的风险因素。去年以来,全国复杂严峻的非洲猪瘟疫情,更是增加了动物疫病防控的难度和压力。就我市而言,自从去年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阻止了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蔓延,但对养猪业造成的危害是前所未有的,造成生猪存栏急剧下降。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仍然复杂,国内非洲猪瘟疫情仍处于点状散发态势,我市人畜间布病疫情防控形势也不容乐观。因此,各镇街要清醒认识当前动物疫情形势,高度重视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夯实防控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秋季动物防疫等兽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防控任务。

二、科学开展,扎实做好秋防集中免疫工作

全市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10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秋防期间,市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秋防结束后,将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对全市秋防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一)依法开展强制免疫。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明确防疫责任,切实承担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科学完成防控目标。要积极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加强防疫监管,强化指导服务,形成防控联动机制。要逐级传递动物防疫压力,加大工作机制创新力度,继续坚持好的做法和经验,千方百计落实强制免疫工作。

(二)认真组织确保免疫密度。按照《2019年陕西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病实行强制免疫(布病必须实施强制灌服免疫);对猪瘟实施全面免疫。对强制和全面免疫的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动物标识配戴率应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要认真组织做好布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加强人员防护,防止人员感染;禁止未经备案自行开展免疫。要继续坚持对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对新生畜禽、免疫抗体水平下降的畜禽要及时补针,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

(三)统筹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要统筹做好布病、H7N9流感、炭疽和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技术措施,落实免疫责任,加强协作,有效控制疫情。尤其要强化畜间布病防控,坚持“检、免、处、消”方针,积极推进奶畜布病监测净化,坚决遏制布病疫情反弹的趋势。要全面做好猪链球菌病、猪丹毒等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畜禽普通疾病的防治技术指导,降低发病率,减少养殖场户损失。要高度重视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防控工作,加强近期从新疆调入牛只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严防疫情发生、扩散、蔓延。

四)科学监测预警动物疫情。要按照《2019年陕西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优先防治病种的分布状况和流行态势,加强动物疫情风险分析评估,科学研判防控形势,提高针对性和主动性,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做好全市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和秋防免疫效果检测,充分发挥兽医实验室作用,科学采样检测,系统分析结果,及时研判预警,提早防范风险,增强生产应用。

(五)加大强制免疫保障力度。各镇街要根据当地养殖量,认真核算疫苗需求量,严格疫苗进出库台帐管理,坚决杜绝疫苗浪费现象;要做好免疫物资保障工作,切实做到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在规定条件下保藏、运输和使用,确保疫苗质量。要加强免疫技术培训,建立长效培训机制,确保免疫技术科学规范,提高免疫质量和效果。秋防期间,各镇街继续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及时报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汇总各地免疫进展情况,每周报市农业农村局和榆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主动出击,继续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监测、消毒、移动控制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降低疫情发生风险。继续坚持开展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加大巡查频次,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不明原因死亡生猪,按规定开展采样送样监测,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疫情追溯追踪,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务必坚决,行动务必迅速,措施务必全面到位,切实抓好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加大生猪运输车辆的备案管理,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调运行为。要强化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炒猪”行为,确保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要强化餐厨废弃物监管,对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严防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流入养殖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存储、处理等全链条的工作记录,强化监督检查和溯源追踪。要强化猪肉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监管。对加工企业生产的猪肉制品开展抽样检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采购经检疫和品质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原料,批批查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切实把好原料和产品两道关口。把好猪肉市场“准入关”,重点针对肉品交易批发市场、大型冷库、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开展检查,对“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可疑问题及时查处,防止病猪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

四、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兽药兽医监督管理工作

要切实加强兽药兽医监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174号公告,监督指导辖区内兽药经营户及时上传入库信息,及时清理整顿一批散乱差等不符合兽药GSP兽药经营户,严格处罚不上传入库信息的行为,年底前完成上传入库信息100%。要加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政策扶持和宣传力度,继续支持试点单位开展减量化行动,加大向社会推荐试点企业力度,提高试点企业产品社会认知度。同时广泛宣传科学用药知识,积极落实养殖者第一责任意识,促进养殖者规范合理用药,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要以信息系统为重点抓好兽医监管,及时将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信息在系统进行填报,并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五、突出重点,加强屠宰监管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加强对农业农村部已确认公布《定点屠宰资格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的4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坚决取缔、清理不符合条件的生猪屠宰企业。各镇街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生猪私屠滥宰清理整顿,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按照《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择优推选1-2家屠宰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要依法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落实屠宰企业动物防疫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官方兽医派驻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规范生猪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要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违法案件。要完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屠宰行业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依法处置,降低社会影响,确保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六、未雨绸缪,做好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要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加强监测阳性结果的报告和处置,及时消除隐患;要及时组织核查实名举报的疑似疫情,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举报人。各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检查站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