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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应急发〔2021〕24号

局各科室,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应急救援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将《市应急管理局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市应急管理局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神木市委、神木市政府印发《神木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旅游安全形势平稳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积极开展涉旅公共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确保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奋力建设美丽新神木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局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凤岗   局长

副组长:陈子彪   党委委员

 员:王     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

张利兵   市应急救援大队队长

    市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局综合二科科长

屈媛媛   局法规宣传和信息化科科长

    局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统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监管二科,办公室主任由李程兼任,具体负责局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综合监管,强化旅游安全。健全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常态化、全覆盖式监管。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旅游安全生产季节性、阶段性特征,采取联合检查、自查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的检查。开展岁末年初、五一、十一等假日、旅游旺季、主汛期、夏季消防等旅游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建立旅游行业基层信息报告网络,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等各种媒体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要协同有关部门对可能影响旅游活动的风险隐患进行预警。(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管二科,局法规宣传和信息化科、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加强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宣传。重点加强涉及旅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游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应急宣传教育,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媒体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避险与减灾知识的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局法规宣传和信息化科,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建立旅游救援体系。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加大旅游基础应急队伍的建设。督促各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成立旅游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人和购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根据职能职责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建设工作,建立起统一指挥、分级分责、反应灵敏、高效运转、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责任单位:局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统计科,局综合监管二科、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

(四)制定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并定期检查景区、景点消防安全设施。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局综合监管二科、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相关科室和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台帐。领导小组办公室牵总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本系统的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定期总结活动进展,分析、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抓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和推手。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落实到每个责任岗位,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工作。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为主题,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创建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画、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增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的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