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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在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木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民政局局长 张怀明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09:22

一、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困难群体保障水平为全市各类救助对象下达救助资金1.92亿元,有力地巩固拓展了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成效,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为124户300名易返贫致贫户落实了兜底保障政策。实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程,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650元/人·月提高至740元/人·月,差额补助标准提高至740元/人·月、700元/人·月、660元/人·月,建立健全低收入人群认定办法。推动出台了《神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覆盖面,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1646户2560人。二是完善社会治理,着力提升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水平。依法有序完成第十一次村委会、第七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落实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组织开展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和养老阵地建设“双清零”行动,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27个城镇社区服务用房完成了达标建设。推进城乡智慧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建成了10个城镇智慧社区和20个农村智慧社区。为13个农村社区下达建设补助资金105万元。三是聚焦社会福利,着力推进养老、殡葬等基本民生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启动建设迎宾路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和西沙社区康养服务中心,对社会综合福利院和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14个、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个、花石崖镇等7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基本实现重点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为在城区居住的65周岁以上本市户籍家庭困难且有居家养老需求的,特困、失能半失能、失独等八类老年人,开展政府购买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各类老年人1800名。落实养老事业发展扶持政策,为各类养老机构下达建设和运行补贴资金2286万元。推进神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完善殡仪服务事项,落实惠民殡葬措施。

二、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推动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慈善救助为补充、村级互助为拓展,全面构建涵盖各类困难群体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实现弱有所扶、弱有众扶。加强镇街社会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镇街社工服务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各镇街和行政村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逐步建立相对稳定、工作量合理、流程明确、权责清晰的镇街、村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夯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2022年全市计划新建20个农村社区和10个智慧社区,改扩建城镇社区10个。三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出台《神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市场准入、政府补贴、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加快建设和运行各类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15个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长效运营机制。推动出台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政策措施,保障农村互助幸福院顺畅运转。四是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推进神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神木市殡仪馆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和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五是扎实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动出台《神木市地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地名命名程序,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