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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在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宋塬远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09:04

一、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神木法院刑庭受理案件414件(旧存25件),较上一年新收案增加133件,结案380件,结收比为94%,陪审率96.1%。其中上诉结案80件,维持48件,撤诉12件,改判17件,调解2件,发回1件,维持率77.5%。在严厉打击暴力、涉毒等社会危害严重的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审判为中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证据裁判的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坚持依法作出无罪、单处或免予刑事处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案2人、93人适用缓刑、拘役12人、单处罚金1人、免处2案3人、无罪1人。

(一)健全案件集体讨论定案机制,确保准确定罪量刑

每周召开案件研讨会,由刑事主管院长牵头、全庭员额法官及助理参加。研讨会对包括简易程序在内的每起刑事案件的证据采信、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统一司法尺度,确保案件准确定罪、平衡量刑。该机制便于相互学习交流,有效提高了办案能力,同时也做好了“传、帮、带”的工作。

(二)与公检司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助推审判质效提审

为提高刑事案件质量,与神木市检察院不定期组织案件讨论会,与公、检、司就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所出现的可促进案件效率的环节召开座谈会。会议就协作配合中遇到的证据采集、认罪认罚、审前调查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最终形成利于案件推进、保障公正司法的共识。

(三)与林业部门通力合作,初步建立恢复林地保证金机制

关于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失火等损害本区域林地案件,对针对季节性不能、客观原因不适宜补种或因案件流程不能及时通过恢复林地验收的情况,主动与林业部门沟通,基本达成建立恢复林地保证金机制的意向。在充分考量客观情况及被告人悔罪态度的同时,为守护我市的“绿水青山”尽到绵薄之力。

(四)继续关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2021年审结涉被告人为未成年人9案14人,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家庭环境及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对4人适用缓刑,其余均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予以处罚。

关于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2021年受理猥亵儿童案件为6件,处刑十个月至三年;判决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强奸案8件,处刑三年至十年。

(五)严惩电信诈骗类犯罪,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

近年来电诈类犯罪在我国持续高发,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催生大量上下游犯罪,该类案件在本区域属于新型案件。2021年共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6件52人,涉外电信诈骗案1件12人。制作相关罪名的普法宣传手册500余册,通过走进社区、利用家长接送孩子的时间空档进行“插针式”的普法宣传,提醒广大市民重视预防电诈类事件,更不要为蝇头小利转借、出售电话、银行卡,从而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坚持审判为中心,坚持准确定罪量刑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健全完善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和庭审实质化衔接机制。坚持保障刑事案件质量关,尤其对影响重大、敏感案件坚决做到不拔高、不放纵,坚持证据裁判、落实宽严相济,严格文书审核,落实细微程序,力保每一起刑事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二)强化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针对行业监管存在的漏洞,继续强化司法建议工作。2022年,在审判工作中,发现问题后将及时分析研判,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说明原因、引导关注,争取多层面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以刑事审判为依托,切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近期完成少年法庭建立布置。将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庭前调查、庭审环境、判后跟进几方面入手进行有成效的工作推进。特别是对判决后未成年人再教育的问题,需要跟多部门进行研讨、协调、沟通,充分利用社会合力,让其重返校园接受再教育,最大限度的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的可能性。

(四)推动建立恢复林地保证金机制,确保发挥最大效用

跟政法委积极协调,争取支持,进一步联动林业局、财政局、审计局、银行等相关单位,争取尽快建立涉刑案“青山绿水”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加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针对校园欺凌、暴力犯罪,我们将走进小学高级阶段、初中、甚至高中,进行案例宣讲及法律知识普及。

针对电信诈骗,因相关罪名新解释的出台,重新整合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册的发放,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六)继续自觉接受监督,接受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针对社会影响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仍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与旁听;加大庭审直播数量,最大限度的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