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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在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冯耀武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09:01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综合审判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围绕服务大局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行政诉讼是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获得司法救济的重要渠道。2021年我庭共受理行政案件109件,审结103件,我庭坚持谨慎审理的审判理念,既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及实体权益,又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案说法,引导双方达成共识,化解官民纠纷,所审理案件无上访、缠访现象,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

(二)严格司法审查,做好救助工作

我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格审查标准,切实做好在司法过程中对特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争应救尽救,2021年共办理30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金额196万元,既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解决了一批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难案,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

(三)加强民商事审判,提升审判质效

2021年我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35件,审结699件,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审判原则外,还通过庭前预备制度使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认证,查明事实、说理分析、裁判主文均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来进行,有效避免了庭审漫无边际、方向不明、拖延办案时间等现象,提升了庭审及案件质量,提高了当庭裁判率。

(四)2021年度主要工作亮点及创新之处

1.继续试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要素式审查。我庭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发现多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需审查的要件事实相对固定,具有适用要素式审查的基础,且快速审查有利于尽快确定行政法律关系,故在查明基本事实的基础上针对要素进行审查,对要素事实以是或否、有或无概括,得出是否准予执行的结论,实现了裁判文书的繁简得当,提高了审判质效。

2.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我庭对涉及民生及社会敏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依法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并建议负责人出庭,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执政水平和法治意识、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化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保障。

3.试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编制了神木法院2017年至2021年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全面透彻分析行政案件审理情况,运用以案说法、司法大数据形式,通过门户网站、法院自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了白皮书内容,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参考和遵循,助力法制政府建设。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我庭将定期组织干警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实长城。

(一)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

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工作制度,通过定期通报情况、召开专题研讨会、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等形式,就行政执法、司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促进行政审判尺度与行政执法标准的有机统一,在涉民生、涉群体性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前提供意见和建议,避免引发矛盾争议,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在民商事审判方面

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简易程序快审快结,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复杂案件及时研讨,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实现“双升双降”,即收案量、结案率大幅提升,平均审理天数、发改率大幅下降的工作成效。

(三)在司法救助工作等方面

联合司法、民政、人民调解组织等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的衔接,更好开展救助工作。继续开展庭审直播活动,并根据案件性质组织巡回审判活动。

2022年综合审判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案件质效,推进司法公开,推动我庭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