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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在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阎丁毅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08:56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竭力追踪案件事实,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2021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274件382人,提起公诉704件866人。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弥合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88%,量刑建议精准化率99.28%,量刑建议采纳率92.5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8人;不批准逮捕120件225人,不起诉159件188人。

(二)依法能动履职,提升监督质效

始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依法、严格监督。用实用好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以有力配合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9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4件33人,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罪29人,纠正漏犯23人,书面提出侦查活动监督109件、审判活动监督6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件,提出抗诉1件。

(三)用心用情护幼,做实未检工作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让“1+5>6=实”。制发2份未检行政检察建议,推动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社会调查36次,亲职教育10次,亲情会见6次,通知法律援助12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38次,犯罪记录封存2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5件10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8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1件3人。

(四)坚持司法为民,守护群众生活

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0件34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联合住建局核查窨井盖安全情况,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积极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件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1件2人,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干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及业务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责任,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充分认识刑事检察法律监督与诉讼办案一身二任、职能一体两面,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构建更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三)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提升办案质效

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提前介入侦查、捕后跟进指导等机制,强化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为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深刻认识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神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