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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在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祁振国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08:51

2021年,我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省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在院党组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做强民事检察、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做好行政检察为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量和水平,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业务,在榆林市院业务考评中,我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名列第一方阵。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事检察工作

2021年,发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40件;发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60件,提请市院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召开民事监督案件听证会1次。

(二)行政检察工作

2021年,发出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2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5件,发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1件,发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件,回复、采纳率均为100%。与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检察非诉执行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更好地促进相关行政工作的开展。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监督纠正违法、促进和解等方式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办理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4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1年,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9条,立案8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1件,覆盖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保护、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四大领域,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发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5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1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积极开展了“全力打造六彩公益检察品牌”、“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共督促治理非法煤泥晾晒地及个体4个、治理面积30余亩,清理煤泥约900吨;督促追收被遗漏的水资源税款360.1845万元;促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40余万元;督促行政机关对神盘路牛栏沟隧道、菜园沟隧道照明设施重新更换;督促保护长城遗址5处;寻访保护革命旧址18处;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一次8案,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9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互促互动解决问题机制,与神木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台《关于印发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与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神木市委宣传部等九家相关单位联合发文《关于转发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和行政机关的双赢、多赢、共赢。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检察工作仍需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势,检察干警仍需开拓创新,追赶超越。

(一)围绕陕西公益诉讼“六彩”之治,深入我市两河流域的厂矿和“明盘”,进行地毯式调查摸排,通过诉前磋商会议、发检察建议、起诉、“回头望”等方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我市二河及黄河段的青山碧水蓝天净土。

(二)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小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推进等外领域案件办理,结合我市实际,做好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石峁遗址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古城名木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等公益诉讼案件。

(三)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落实精准监督。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线索来源。二是强化精准监督理念,争取办理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民事监督案件和虚假诉讼案件。三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化解矛盾,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政和,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