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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在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温于娇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08:50

2021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院党组和榆林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神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筑牢政治忠诚,围绕监管和服务两大职能,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法律政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控告申诉职能,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

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一站式”工作机制,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设立中鸡、孙家岔两个12309基层检察服务站,满足群众需求。2021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7件次116人,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1件;检察长接访7件14人,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11件,全年无重复信访、越级上访事件;共向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13人发放救助金70万元。

(二)以案件管理为抓手,强化内部司法监管

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和参谋服务职能。共受理案件1448件2706册;监管并清理涉案款物46件52.14万元;抽查案件55件,合格率92.5%;对602件案件实时监控,对情节严重的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12份;提升执法公信力,确保群众知情权,接待律师73人次,公开法律文书56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15条邀请人民监督员11人次通过参与公开听证监督案件40件。

(三)围绕司法改革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政研工作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发挥院领导司法办案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检委办审核上会议题14件,召开检委会5次,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4次。检察建议质效提升明显,多篇检察调研荣获优秀调研成果奖。全年共组织检察听证11次,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

(四)强化法律监督,加大刑罚执行监管力度

2021年,因超期羁押、财产刑执行不当依法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人;针对监管活动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针对监外执行违法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办理减刑提请审查案件102件,办理法院裁定审查案件105件,对减刑活动提出违法纠正4次,违法情况纠正1次,侦办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件3人。

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控告申诉工作质效

以持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为主线,大力推进院领导包案、治理重复信访、司法救助等工作,重点打造12309基层检察服务站工作机制,做深做实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贡献检察智慧。

(二)发挥业务中枢作用,推进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

紧紧把握检察业务中枢职能定位,科学管理、能动管理、智慧管理。健全以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的业务指导体系、以案件办理全过程为对象的业务监管、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点的外部监督体系,不断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促进执法规范化,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发挥智囊参谋作用,深化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能动检察,认真开展检察调研,服务领导决策参谋;不断完善检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指导办案、推进司法改革的作用,建立完善听证员库,以法律政研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法律监督,大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切实履行对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依托“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强化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力度,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抓好榆林监狱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工作。

2022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安排部署,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力争各项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推动神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