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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将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

来源:神木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4-04 10:13

3月14日,记者在我市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好地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我市在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能取得压倒性胜利,我市将拿出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励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奖励对象为举报神木市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它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网络账号、网络昵称等)、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并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将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

(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以下10个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控制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果业收储、养殖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处理,受雇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等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具体范围指:

1、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

3、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路线。

(三)具体奖励标准:

1、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

2、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

3、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4、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5、破获其它影响重大或系列九类涉恶案件的酌情给予5000元至50000元奖励;

6、其他应予奖励的举报情形可酌情给予5000元以下奖励。

注: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若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予以奖励,不在此奖励办法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