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民政局 神木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临时救助储备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审批程序,落实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及时解决解决群众突发性生活困难。经研究,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245万元(金额附后),请各镇街按照2000元以内标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予以直接救助,从审批之日30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各镇街必须严格按照救助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金额,突出救助重点,杜绝优亲厚友,平均分配。
神木市民政局 神木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