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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神应急发〔2019〕57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市相关地方性制度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神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依法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防火职责,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锦界工业园区管委会、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完善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建立健全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制定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将监管监察责任分层级、分领域落实到各行业具体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加强对各镇街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履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

(二)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突出重点时段,明确监管重心,聚焦问题整改,紧盯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用力抓好隐患排查攻坚战,大力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隐患查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工作。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贯彻《神木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在电石行业全力推广应用“出炉机器人”等先进的工艺技术。利用第三方服务机构,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销号制度,通过部门领办、领导督办、媒体公示等举措,推进各级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

(五)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精心组织“大培训”活动,对各部门执法人员、镇街和工业园区安监办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分批集中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通过鼓励安全监管系统干部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提高安全监管干部业务能力素质,解决监管人员“不会干、干不了”问题。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火灾预防和应急避险知识“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好第1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用好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参谋作用,对曝光、举报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一查到底。

(七)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探索在锦界工业园区建立一支由锦界消防队和化工企业消防队伍共同组建的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指导帮助危化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森林防火、草原防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质灾害等领域各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八)统筹协调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市场参与为辅,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防共治大格局。统筹协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部门间灾情会商研判,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

2

神木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3

神木市公安消防大队

4

神木市大柳塔公安消防大队

5

神木市锦界消防队

6

神木市矿山救护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原神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0人,安全监察大队事业编制28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协管员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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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局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应急管理局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5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共预算收入整体增加4975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96.28%。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5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共预算支出整体增加4975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96.28%。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应急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654.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整体增加4975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96.28%。财政拨款支出6654.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整体4975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96.28%。

1.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2904.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了2326.8万元,同比增长率为402.64%。主要是进行了机构改革,机构合并入神木市公安消防大队、大柳塔公安消防大队、锦界消防队、矿山救护大队,增加了相应的的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363.27万元,公用经费1541.41万元。

2.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3749.5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了2648.2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40.46%。主要是进行了机构改革,机构合并入神木市公安消防大队、大柳塔公安消防大队、锦界消防队、矿山救护大队,增加了相应的项目支出。其中: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0万元,安全监察经费81.3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30万元,矿山救护队270万元,市消防队605万元,柳塔消防队400万元,锦界消防队3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应急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54.18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整体增加4975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96.28%,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合并后预算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54.18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整体增加4975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96.28%,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合并后预算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

经费支出

公用

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

经费支出

较上年原因

**

**

1

2

3

4

**

2240101

行政运行

317.25

258.21

59.04


较上年增加16.41%,机构改革,单位增加

2240199

事业运行

286.16

264.31

21.85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2240299

其他消防事务支出

1915.84

473.88

1441.96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9.14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2150199

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2775.79

317.73

2250.06

208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2240204

消防应急救援

1310



1310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

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变化原因

**

**

1

2

3

4

5

50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265.11

265.11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2290.54


59.04

2231.5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3.86

3.86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2578.75

1096.38

1482.37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50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77

1.77



新功能科目,无上年数据比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6.“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较上年有所减少,同比减少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9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50%,主要用于中省市安全检查接待,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

(4)会议费不产生、矿山救护队培训费0.72万元。

7.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如下:办公经费28.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95万元,总计59.04万元。

8.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3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98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8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