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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行审发〔2019〕19号

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一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榆林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规范、监督和绩效考核;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牵头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和督促进驻单位实施;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档案馆设置备案;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备案;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备案;负责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合伙人、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予以免职的审核转报;负责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核转报;负责律师执业审核转报;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审核转报;负责公证员资格审核转报;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任职核准;负责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转报;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负责食盐批发许可证初审;负责旅行社设立许可;负责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

(六)负责组织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

(七)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进驻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综合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镇村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负责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职责分工:

(一)未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的单位归并整合审批职责,成立行政审批组,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接受业务部门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双重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的及时梳理、流程再造和时限压缩,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确保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电力局、市环保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人民银行、市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要归并整合审批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或派驻专职人员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三)便民服务事项由承担便民服务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派驻专职人员入驻并办理便民服务事项,接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监督和管理。

(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各职能部门应当将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推送或转交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审管机制运行情况,并就审管工作遇到的重大、疑难事项进行商讨,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及决定事项,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加强管理,提升效率,激发活力,使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地见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局功能,基本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根据省政府《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和榆林市政府“三集中、三到位”督查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局功能,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婚姻登记处、工伤办、医保办、劳动服务科、养老经办中心、城乡养老经办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8个单位整建制进驻到政务大厅,人社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人进驻办事窗口。同时,根据全市本次机构改革成果,将为新设立部门留设窗口,协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二)认真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精神,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

根据《榆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以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以“一次规划到位,分布推进实施”为原则,以“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基础,会同市委编办起草《神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民生保障等领域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创新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把企业和群众的事办实办好。推出“投资项目代办、绿色通道、中介咨询”服务新模式,在政务大厅开设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窗口,配备专业代办人员,为项目审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化服务;整合中介企业信息,为办事企业及群众提供中介咨询服务。推行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打造“不打烊”政务服务大厅,在公安户籍、出入境、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等方面,建立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工作制度,延伸服务时间,最大限度给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加快推进“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全天候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和受理举报投诉。

(四)推广“一窗受理”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榆林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榆办字〔2018〕47号)精神,逐步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重点对投资建设、商事登记、社会服务类窗口进行分类整合,对业务进行互通融合,分领域施行无差异化综合受理,让办事人员少排队、少等待,全面提升办事效率。

(五)加强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互联互通工程

按照《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暂行管理办法》、《榆林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神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站、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构建“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统一管理制度、标牌标识、窗口设置和办事流程,打造标准化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完成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村级便民服务室全面开展代办服务,让村民足不出户便可办理基本民生事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9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本级预算和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神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神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11名,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48名。实际上卡70名,其中行政编1名,事业编18名,协管员51名。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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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2.7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30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2.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302.7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所以预算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30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02.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302.7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所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部门预算收入全部是财政拨款,无其他额外收入,故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与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2.78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增加了相应工作预算。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0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2.78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行政运行294.09万元,较上年增加294.09万元;住房公积金14.49万元,较上年增加14.49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4.20万元,较上年增加1994.20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增加相应工作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共计30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8.68万元,比上年增加158.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9.9万元,比上年增加149.9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需为机构预算相应经费;(2)一般公共预算专项业务支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共计1994.2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297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增加相应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642万元,比上年增加642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2万元,比上年增加55.2万元,增加原因是为我局全体进驻人员提供体检服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08.58万元,较上年增加30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49万元,较上年增加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硬件及软件设施不够完善,增加相应经费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