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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原神木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资综发〔2019〕12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

神木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境内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宣传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编制实施方案;依法授予采矿权,监督开采行为;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址等。

根据神木市委和神木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整合至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更名为神木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为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预防和治理。落实了227个隐患点的三级责任人和隐患点监测人员,发放“防灾明白卡”227份,“避险明白卡”1148份,监测记录227本,发布预警短信60多次,300多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70场次,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0余份;年出资15万元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签订了平战结合协议,加强地质灾害巡排查和应急处置的技术力量;全年治理高危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应急治理41处,累计投资约1921.65万元,使200多户居民1000多人脱离了威胁。

2、执法监管秩序和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大。全年执法检查煤矿156矿次,发现违法开采行为2起,查处2起,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225.3万元;责令停产采矿许可证逾期煤矿13个;聘请兼职矿产督察员督查地方煤矿83处;测量地方煤矿419矿次,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419张、井上下对照图143张,编写储量年报46矿次;巡排查非法采煤点150余次,与煤炭企业联合组织炸封关闭煤矿旧井口21处;率先在全省探索启动了煤矿储量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收缴矿业权出让收益金29.6亿余元。同时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立案查处5宗(砖瓦粘土4个,砂岩1个),非立案处理1宗(建筑用砂),共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8.292万元。

3、进一步规范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认真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石料厂10个,立案查处越界开采行为2起,扣押机具6台,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14.8751万元。全面开展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工作,对27户风干粘土砖厂进行关闭整合,签订关闭协议9户。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及井田调整工作稳步推进,完成资源整合采石企业8户,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7户签订了整合协议,注销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枯竭采石厂3户;3户石英砂厂签订了整合协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注销资源枯竭石英砂厂2户;5户采沙厂已完成井田调整,注销资源枯竭及不符合十三五规划采沙厂4户。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一步改善。巡查煤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16次,督促煤矿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10个;回头看检查2017年度矿区内存在地质环境隐患4次;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和资质备案39个。编制了《神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4个矿山企业已开展绿矿山建设工作,6个矿山企业通过了省级绿色矿山现场核查,其它矿山企业全面启动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启动了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工作,现已通过验收8口井。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巡查67次,送达停工建议3份,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1起。

5、党的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年召开“三会”20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开展党日活动12次,捐赠活动1次,捐款9500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全年召开办务会40余次,研究重大事项20余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止目前三公经费支出27.7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督查干部工作纪律4次、公车使用情况3次,未发现公车私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研讨暨民主生活会。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今年我办帮扶小寨村40万元、西坬村20万元用于维修道路、美化绿化村庄和人饮工程,今年小寨村高质量脱贫4户8人;协助永兴办事处,选举产生了西坬村新一届领导班子,组织软弱涣散得到明显改观。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原神木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及三个报账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神木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本级

2

原神木市砂石料管理站

3

原神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4

原神木市地质测量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0人,其中事业编制100人;实有人员94人,其中事业人员9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人,退休人员已全部移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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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合计3696.07万元,较上年增加187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类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当年的预算,同时加大对高危地质灾害治理、打击非法采矿等项目经费投入。

(2)2018年度支出合计3704.72万元,比上年增加1690.53万元,增加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696.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370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0.52%;项目支出合计2574.1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办主要包括2018年高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18年打击非法采矿、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69.48%。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696.07万元,较上年增加187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类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当年的预算,同时加大对高危地质灾害治理、打击非法采矿等项目经费投入。

2018年度支出合计3704.72万元,比上年增加1690.53万元,增加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4.7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84.71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的人员及公用支出、高危地质灾害治理、打击非法采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7.9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91万元,公用经费144.6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的各项开支。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无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3.3万元,减少率27.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比上年减少11.65万元,减少率24.97%,减少的原因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相关费用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了1.65万元,减少10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2、本年未发生培训费,较去年减少了29.8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2018年培训由神木市组织部统一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我办及下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130.6万元,较上年减少27.28万元,减少的原因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40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万144.79万元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239.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873.65万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无购置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并在短时间内完成灾害活动过程的地址灾害,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就是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提前预防或改变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附件:原神木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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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木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