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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房地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神房发〔2019〕43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房地产业、保障性住房、房产管理、物业服务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拟定并指导实施本市有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2、制订和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

3、负责办理房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手续,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商品房销售活动,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履行房产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房产市场秩序,查处房产交易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4、拟定我市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及备案工作。

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部门于2019年划转至神木市住建局局内设单位,更名为神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内设机构神木市房产交易中心调整为神木市住建局内设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2018年为直属事业单位,共有预算单位2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1个,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神木市房地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原神木市房产交易中心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推进续建工程全面完工。目前2013年公租房1516套全面完成,外管网、道路,商铺、景观、电力箱变、门房等的建设全部完成并顺利启用。二是抓紧已完工项目结算、验收,铧山限价房、幸福家园、聚福家园单项验收全部完成。三是完成了铧山限价房剩余64套房源的销售工作,收回资金2832.294万元。四是完成祥福家园小区1516套的报名申请、审核、分配和入住工作。

2、保障房后期管理

为了逐步完善保障房小区后期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全年我办完成了阳崖沟廉租房、铧山经适房小区剩余商产的拍卖工作,总计销售25套,收回资金894万元。2018年完善了阳崖沟廉租房小区和幸福家园小区保障信息平台录入工作。按照省市“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安排,2018年我办全力打造幸福家园、聚福家园两个小区,目前已全部达标。

3、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2018年我市继续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但没有实物分配的家庭实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82元/月·人,全年984元/人。2018年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任务50户,目前已全部完成。

4、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是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规范商品房销售代理行为,杜绝中介企业违规炒房,对“五证”不全的楼盘坚决不允许销售,和市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市所有销售楼盘进行了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二是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的监管,严格实行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4宗,面积438642.55平方米,1931套。三是二手房交易共计1776户,260057平方米,办理网签135457平方米959户。

5、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方面,在积极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同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对业主大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规范了各个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和年检,完成物业服务企业备案31家,小区业委会备案14家。二是榆林市住建局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免费培训20人次,对全市街道办、社区等主管部门专项培训一次38人。三是处理物业纠纷10件,主要是麟州华府、碧柳苑,成泰花园等小区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四是完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受建行邀请外出考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3人次,专项维修资金网络运行正常启动,五是专项维修资金归集逐步正常,累计21个住宅小区缴纳专项维修资,总计7200余万元。

6、公房回收

房产交易中心管理的公房19户102间,已收回86间并交城投公司,剩下6户16间已起诉至神木市人民法院。全年完成了审理,其中两户完成腾退,两户出具了裁定,两户正在办理中。

7、追赶超越、精准扶贫

根据全市追赶超越总要求,我办2018年国定资产投资预订目标为104000万元,至目前完成104000万元

根据神木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办4名领导帮扶5户精准扶贫对象,同时承担万镇村“三帮三带”帮扶工作,建立了各种台账,完成了村自来水维修工作。每名领导到帮扶对象家12次,进行了各种政策宣传,落实帮扶措施。

8、党建工作

我办在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同时,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2018年我办年初就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者,机关党支部按计划开展“三会一课”,全体党员认真深入学习《党章》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按要求完成读书笔记,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的撰写既能按时完成又要有质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十九大”报告。根据党建要求,2018年对在职党员和党建工作积极分子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在井冈山红色教育7人次,市烈士陵园红色教育7人次。完成党费收缴2400元,无拖欠现象。

9、党风廉政建设

2018年我办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及主体责任清单;制定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和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各分管领导也签订了《房管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通过落实《干部作风整顿》各项制度,不断加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我单位无“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同时我办组织专人积极回复“百姓问政”和信访工作,2018年回复百姓问政60余件,回复省市信访案件5件。

10、窗口建设

为切实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工作,真正方便企业及群众办事,我办委派李胜中副主任和马良同志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受理、审核(踏勘、论证)、审批办结,所有受理事项严格执行中省市制定的各项相关政策、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申办程序、商品房预售许可申办程序全部公示,所有条件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提高了干部服务能力,极大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房管办核定编制数为13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3人,内退人员1人。下属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中心核定编制数为14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3人,退休9人,协管员3人 ,遗属补助4人。

图片2.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750.52万元,较上年收入357.77万元,增加392.75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支出706.18万元,较上年支出357.77万元,增加348.41万元,主要增加中省项目资金支出。

2、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预算750.52万元,基本支出365.52万元,较2017年284.35万元增加了81.17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养老保险。项目支出385万元,较上年73.42万元增加了311.58万元,主要增加了保障房基础建设配套设施费和城镇低保户廉房租金补贴支出。

3、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706.18万元,基本支出356.18万元,2017年284.35元增加了71.83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35.82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306.87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8.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36万元,较上年24.73万元减少4.37万元为车辆费用支出(2018年5月车辆上交公车办)。项目支出350万元,较上年73.42万元增加了276.58万元,主要主要增加了保障房基础建设配套设施费和城镇低保户廉房租金补贴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750.52万元,较上年收入357.77万元,增加392.75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支出706.18万元,较上年支出357.77万元,增加348.41万元,主要增加中省项目资金支出。

2、2018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共计750.52万元,较上年收入357.77万元,增加392.75万元,主要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支出706.18万元,较上年支出357.77万元,增加348.41万元,主要增加中省项目资金支出。

3、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706.18万元,基本支出356.18万元,2017年284.35元增加了71.83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335.82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306.87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8.95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0.36万元,较上年24.73万元减少4.37万元为车辆费用支出(2018年5月车辆上交公车办)。

项目支出350万元,较上年73.42万元增加了276.58万元,主要主要增加了保障房基础建设配套设施费和城镇低保户廉房租金补贴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房管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房管办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房管办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0.86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3.32万元,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减少招待费0.4万元。

2.房管办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86万元,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92万元,减少2.06万元。

3.房管办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预算,2017年也无会议费支出预算。

4.房管办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预算,2017年无培训费支出预算。

5.本单位2018年无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0.4万元,减少0.4万元。

6.本单位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预算,2017年也无因公出国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2018年7月《神木市祥福家园共有产权房配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印发,我办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严守申请、审核的各环节,确保申购家庭人人平等,至10月初完成“三审核两公示”工作。与审核工作同步我办责成专人协调市公证处采购摇号软件,并多次与陕西省公证协会沟通,公证协会组织专家对我市祥福家园共有产权房摇号进行公证指导。分配工作首开我省购房分配电视直播先河,在神木市电视台全程直播,分配方式采用了一次性电脑摇号方式进行,所有摇号结果现场及时打印存档,并在电视屏幕上滚动播放,并同时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

通过公证机构对共有产权房摇号过程的公证,正真实现了保障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同时也树立了政府清正廉明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保障房实行共有产权3223套,其中幸福家园1210套,聚福家园497套,祥福家园1516套。

(3)神木市深改领导小组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榆林市第一个出台物业管理意见的市区县。

(4)神木市政府出台了《神木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管理办法》,为榆林市第一个出台的市区县。

2018年本部门无专项业务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房管办公用经费支出20.36万元,计划用于办公费用9.42万元,印刷费2.49万元,邮电费0.57万元,差旅费2.9万元,工会经费2.27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0.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36万元,较上年24.73万元减少4.37万元为车辆费用支出(2018年5月车辆上交公车办)。

(支出余额差0.01元,由保留两位小数时四舍五入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房管办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共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3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单位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为19.0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房管办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房地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