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本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2.制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组织对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和实践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拟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措施与办法。
3.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 、步骤;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和学校布点。
4.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
5.按照财政预算、决算和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全市教育经费。
6.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提高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制定全市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及特殊教育的招生计划。
9.负责大学、中专、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农民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的巩固与提高;负责民办学校、幼儿园等机构的审批。
10.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妇女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201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少儿体校、体育中心划转至教育局并更名为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89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教育局机关 |
2 | 教育中心 |
3 | 招生办 |
4 | 中小学后勤服务中心 |
5 | 标准化电教馆 |
6 | 学生资助中心 |
7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8 |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9 | 中国教育工会神木市委员会 |
10 | 神木市特殊教育学校 |
11 | 神木市职教育中心 |
12 | 神木中学 |
13 | 神木市第四中学 |
14 | 神木市第七中学 |
15 | 神木市第二中学 |
16 | 神木市第三中学 |
17 | 神木市第五中学 |
18 | 神木市第六中学 |
19 | 神木市第八中学 |
20 | 神木市第九中学 |
21 | 神木市第十中学 |
22 | 神木市第十一中学 |
23 | 神木市矿区中学 |
24 | 神木市大柳塔中学 |
25 | 神木市大柳塔九年制学校 |
26 | 神木市尔林兔中学 |
27 | 神木市中鸡中学 |
28 | 神木市孙家岔九年制学校 |
29 | 神木市永兴九年制学校 | ||
30 | 神木市锦界中学 | ||
31 | 神木市大保当中学 | ||
32 | 神木市沙峁九年制学校 | ||
33 | 神木市栏杆堡九年制学校 | ||
34 | 神木市马镇九年制学校 | ||
35 | 神木市第一小学 | ||
36 | 神木市第二小学 | ||
37 | 神木市第三小学 | ||
38 | 神木市第四小学 | ||
39 | 神木市第五小学 | ||
40 | 神木市第六小学 | ||
41 | 神木市第七小学 | ||
42 | 神木市第八小学 | ||
43 | 神木市第九小学 | ||
44 | 神木市第十小学 | ||
45 | 神木市第十一小学 | ||
46 | 神木市矿区第一小学 | ||
47 | 神木市大柳塔第一小学 | ||
48 | 神木市大柳塔第二小学 | ||
49 | 神木市大柳塔第三小学 | ||
50 | 神木市尔林兔小学 | ||
51 | 神木市中鸡小学 | ||
52 | 神木市李家畔小学 | ||
53 | 神木市刘石畔小学 | ||
54 | 神木市店塔第一小学 | ||
55 | 神木市神华铁路小学 | ||
56 | 神木市西沟小学 | ||
57 | 神木市锦界第一小学 | ||
58 | 神木市锦界第二小学 | ||
59 | 神木市大保当小学 | ||
60 | 神木市贺家川小学 | ||
61 | 神木市万镇小学 | ||
62 | 神木市乔岔滩小学 | ||
63 | 神木市高家堡小学 | ||
64 | 神木市第一幼儿园 | ||
65 | 神木市第二幼儿园 | ||
66 | 神木市第三幼儿园 | ||
67 | 神木市第四幼儿园 | ||
68 | 神木市第五幼儿园 | ||
69 | 神木市第六幼儿园 | ||
70 | 神木市第七幼儿园 | ||
71 | 神木市第八幼儿园 | ||
72 | 神木市第九幼儿园 | ||
73 | 神木市第十幼儿园 | ||
74 | 神木市第十一幼儿园 | ||
75 | 神木市第十二幼儿园 | ||
76 | 神木市恒源首府幼儿园 | ||
77 | 神木市美好五龙聚幼儿园 | ||
78 | 神木市聚福家园幼儿园 | ||
79 | 神木市仕嘉名苑幼儿园 | ||
80 | 神木市和谐家园幼儿园 | ||
81 | 神木市大柳塔第一幼儿园 | ||
82 | 神木市大柳塔第二幼儿园 | ||
83 | 神木市大柳塔第三幼儿园 | ||
84 | 神木市锦界幼儿园 | ||
85 | 神木市大保当幼儿园 | ||
86 | 神木市店塔幼儿园 | ||
87 | 神木市孙家岔幼儿园 | ||
88 | 神木市尔林兔幼儿园 | ||
89 | 神木市中鸡幼儿园 | ||
90 | 神木市李家畔幼儿园 |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神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神木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抓党建、提质量、促脱贫、保平安”为主题,以努力写好新时代神木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奋进之笔”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法制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等各项目标任务,同时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校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改革方面
1.强化目标任务管理。年初,教育局根据省市目标任务要求,制定下发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目标任务书”、“局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校园长任期目标任务书”,并与每位校园长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各学校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年级组、教研组、班集体、教师、学生,形成人人有目标、逐层抓落实、全员抓成效的工作机制。学期末,教育局对各学校、学校对教师、教师对学生按照目标任务进行全面细致严格的考评考核。
2.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争取下,我市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成功签约,红黄蓝幼儿园、清华培智幼儿园等高品质民办园落户神木,于2018年后半年已开始收费招生,优质民办教育开始在我市落地生根,并将引领我市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3.健全挂牌督导机制。制定出台了《神木市进一步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对全市34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教育质量提升316工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幼儿园办园行为”三项督导评估,促进了全市教育的健康发展。11月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查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进行了实地核查,对我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4.完善奖励制度。修订了教师绩效奖金量化分配办法,设立了“创先争优奖”,按照优劳优酬、拉开档次的原则,结合学校学期考核结果、教师量化考评结果,对不同学校不同教师按不同比例不同额度差异化确定奖金发放名额和发放标准,考评为优秀、良好的学校奖励面广、额度大,涉奖教师达80%以上;合格学校奖励面小、额度少,涉奖教师占60%;不合格学校不予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团结奋进、追赶超越的积极性。
(二)队伍建设方面
1.优化学校领导团队。按照“鼓励激励”、“能上能下”的原则,公开选拔聘任了4名校长和2名园长,撤换了1名校长;并会同市纪委、市法院、市处非办等部门,对学校推荐的500多名拟任副校长及中层主任人选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资格审查,最终有4名副校长、13名中层主任人选因涉嫌违纪、失信、民间借贷等问题落聘。
2.拓宽教师补充渠道。通过“名师工程”为神中引进了7名省级以上教学名师;通过“引才计划”招聘了84名优秀本科毕业生;通过省标市考补充紧缺学科教师74名;通过“有岗无编”招考小学辅导教师300名;通过公益性岗位招考幼儿园辅导员200名,优化了教师结构,缓解了教师短缺问题。
3.健全教师骨干体系。举行了神木市首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骨干体系评选,全市7000多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部参加评选,通过学校初评、联合体联评、教育局复评,人人参加、层层选拔,极大地提升了广大教师的创先争优意识和业务能力,最终评选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51人、学科带头人108人、教学能手259人、教坛新秀341人,形成了分层带动、梯次成长的教师队伍发展格局。
4.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在积极开展教师全员读书、课堂教学大赛、基本功大练兵等活动,落实“国培”“省培”“远程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了800多人次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赴华东师大、北师大进行了业务培训,选派了5名中小学校长赴北师大附属学校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跟岗挂职培训,提高了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教育生态方面
1.强化师德建设。制定下发了《神木市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4至6月份,在全系统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在自查自纠、民主测评、学校初评的基础上,教育局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对全市254名师德考核处于后进位次的教师进行了严格的师德复评,根据复评结果,对其中60人进行了提醒谈话、57人给予了诫勉谈话、3人执行了师德“一票否决”。 9月份,按照市委安排,又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了教师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整改问题10多起,给予2名教师年度考核降低一个档次处分,1名教师解聘处理。
2.落实“三防”要求。充分吸取“4˙27”米脂伤害事件的教训,全面强化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一方面积极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联合公安、交通、药监、工商、综治等部门进行了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另一方面强化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给全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配备了300多名安保人员,增设校园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对校园重点部位实行不间断、全覆盖监控,目前正在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和一键式报警系统,完成和省市平台的对接。
3.开展外培机构治理。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从5月份开始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结束了神木历史上校外培训机构自由泛滥、无人管理的历史。严格教师管理,禁止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教育局开设了举报电话,各学校设置了专门的举报信箱。共有21名教师涉嫌校外培训被提醒谈话,4名教师被全市通报批评。实行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登记制度,严格监管,防止学生到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各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既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需求,又解决了学生放学早、家长管护困难的问题。
(四)项目建设方面
2018年我局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年计划投资7.571亿元,实际安排资金6.2612亿元,下达的固投任务7.25亿元,实际工程量完成8.631亿元,完成固投入统11亿元。第一高级中学、第十二中学、第九小学迁建、气象路小学、西沙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迁建、锦界第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分园、四幼园南广场、第九中学迁建等10个代建项目安排资金4.967亿元,实际完成7.21亿元;第十一中学改造、第六中学地下车库及操场、第十中学维修改造、永兴九年制学校、沙峁九年制学校、第五中学维修、第七中学维修、第十三幼儿园改造、智慧校园建设、英语口语训练系统等10个改扩建项目安排资金1.2442亿元,实际完成1.371亿元,中小学应急维修改造项目安排资金500万元,实际完成500万元。
(五)成绩荣誉方面
2018年,我市中考成绩十多年来首次超过府谷,提前一年完成了既定的追赶超越目标,中考成绩位居榆林市包括榆林高新区在内的十三个县区的第二位;高考一本、二本上线率稳居榆林各县区之首,神木中学、第四中学均超额完成了榆林市下达的指标任务,神木中学高考成绩超过600分的学生人数,由2017年的22人增至2018的55人,向着高位突破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职教单招本科上线人数和上线率继续稳居全省第一。在全省技能大赛中,职教中心选派的102名选手参加了全部项目的比赛,共获得一等奖20个、二等奖29个、三等奖14个,并荣获团体一等奖。
2018年教育局先后荣获陕西省基础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示范县、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陕西省教育系统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获得第二届陕西省中小学生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团体二等奖、榆林市教育系统体操比赛三等奖、榆林市中学生运动会二等奖。在我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不忘初心跟党走”的歌咏比赛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唱响新时代改革再出发”朗诵大赛中,教育系统代表队两次荣获第一名。
2018年,神木教育事业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制约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问题依旧突出、短板仍然明显,教育教学水平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元化的教育需求还有一定差距。2019年,我局将以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奋斗目标,以54万神木人民的寄托为动力,开拓进取,努力拼搏,奋力谱写神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篇章。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93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925人;实有人员4618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4603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教育局部门决算收入120935.08万元,较上年同期103343.27万元增加了1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年初结转结余5119.70万元;2018年教育局部门决算支出119306.43万元,较上年同期106894.38万元增加了1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教师队伍加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专项绩效奖金由原来的4000万增加至教师工资总额的15%及专项支出业务增加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20935.08万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22004.04万元、普通教育83235.87万元、职业教育9961.01万元、特殊教育812.92万元、进修及培训21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86万元、住房保障4665.45万元、其他32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19306.43万元,
其中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3140.24万元、普通教育支出80556.60万元、职业教育支出9973.24万元、特殊教育支出791.18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2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5.45万元、其他支出4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0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万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120935.08万元,较上年同期103343.27万元增加了1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教师队伍加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专项绩效奖金由原来的4000万增加至教师工资总额的15%及专项支出业务增加等。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930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53.15万元、项目支出49710.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3万元,较上年同期106894.38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专项绩效奖金由原来的4000万增加至教师工资总额的15%及专项支出业务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6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53.15万元、项目支出49710.28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56221.01万元、公用经费13332.14万元。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为:教育支出11458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5.4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53.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25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2.15万元,其中工会经费49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69.2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万元,上年结转21万元,结余10万元下年度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1.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3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97%;公务接待3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49%,主要原因是全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培训费支出836.18万元,较上年同期198.67万元增加320.89%,主要原因是各学校加大教师业务知识及业务水平培训;会议费支出1.95万元。
我部门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计555批次、4912人次、人均77.08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97%,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回收政府。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555批次,4912人次,支出3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49%,主要原因是全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支出836.18万元,较上年同期198.67万元增加320.89%,主要原因是各学校加大教师业务知识及业务水平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1.95万元,上年同期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部门暂未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今后我局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总计459.41万元。其中办公费49.25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1.18万元、差旅费37.43万元、培训费278.8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劳务费2.18万元、福利费19.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增加27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中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10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698.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124.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9月29日